又是“三·一五”,回想起每年那天轰轰烈烈的“维权”场面,我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无意否认这一天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义,但试想一下,为什么每年的“三·一五”都维权,但坑蒙拐骗的事件却是屡见不鲜,真所谓“按下葫芦浮起瓢”,“一波未平一波起”,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原因就是我们的维权还没有动真格,这种满足于走过场的维权,是不会对侵权行为有什么威慑力的,也不足以铲除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土壤。
综观我们周围的侵权行为,其产生的根源在于我们的制度不全和监管不力,从而导致诚信体系缺失,于是被一些无良商家钻了空子。所以要真正为消费者创设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让亿万民众能吃得放心,喝得放心,穿得放心,用得放心,住得放心,最关键的是要健全制度建设,制定出台相关的制约、惩治侵权行为的法律法规,出重拳狠打、严打、重罚,叫侵权者胆怯。
还消费者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不在乎“三·一五”这一天,需要我们的政府部门,能真正从消费者利益出发,做一些切实有效的工作,形成长效机制,使维护消费者权益成为普遍的社会价值观。还消费者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还需要商家的道德自觉,要真正把消费者当作自己的上帝。
适逢“三·一五”,但我想忘了“三·一五,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不想把“三·一五”作为一个特别的日子,而是希望每一天都是真正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