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温州商人林春平号称出资6000万美元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结果牛皮吹破,神话变为笑话,被人称为“忽悠大王”。不久,曝出他虚开巨额增值税发票的丑闻。
温州中院审理认定,被告人林春平在经营温州春平丽泰米业有限公司、温州哈同商贸有限公司期间,为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牟利。他分别以自己及他人的名义,设立了温州双频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在2011-2012年期间,他借用该5家公司的名义,用虚开的抵扣税款发票用作进项抵扣税款,对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受票单位,而为自己牟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