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购枪
经了解,郜某从小就是一名军事迷和枪支爱好者,平日里喜欢浏览一些军事类网站,也一直希望能收藏几支仿真枪。2013年8月的一天,郜某在淘宝网上进行搜索,意外发现竟有网店出售仿真枪,出于好玩和猎奇心理,经不住诱惑的郜某就用人民币9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两把带有瞄准镜的黑色仿真枪。枪支本身虽然是塑料材质,但枪管却是铁质的,店主还附带赠送了三盒塑料圆形BB弹。
半夜试射
收到货的郜某欣喜不已,一有时间就在家中对着泡沫塑料进行射击,以测试枪支的杀伤力。后来,郜某觉得对着泡沫塑料射击不过瘾,便萌生了射击玻璃检验枪支杀伤力的念头,于是从今年初开始,郜某便经常趁着夜深人静时,用枪对着对面楼房的过道玻璃窗进行射击试验。4月2日清晨,宝山公安分局接到附近居民报案,称其居民楼的楼道窗户经常遭到不明“子弹”袭击,玻璃上留有多处弹孔,虽未造成人员伤害,但楼里的居民整天提心吊胆。警方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最终将居住在对面楼里的郜某抓获,并在其家中将那两支仿真步枪查获。后经公安机关物证鉴定中心检验证实,涉案的两支枪支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可以击发并具有杀伤力。
触犯刑律
据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由于具有高杀伤、高危害等特征,枪支弹药等物品在我国早已被国家禁止销售和使用,并纳入危险品管理范围,由相关部门依法实行严格管理。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不符合配备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擅自持有以压缩气力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两支以上的,即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本案中,郜某持有的虽是仿真手枪,但由于涉案枪支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具有杀伤力,已被纳入违禁品范围,且郜某非法持有枪支数量为两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且符合逮捕条件。
【警方提醒】
据悉,宝山区检察院近期已审查逮捕3起非法持有枪支案,枪支类犯罪有蔓延多发趋势。在此,承办检察官提醒大家: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一些军事爱好者喜欢购买枪支弹药等违禁品进行收藏,以满足其特殊癖好,殊不知此时他们或许已经走在违法犯罪的边缘,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购买达到法律规定标准的枪支弹药,从而构成犯罪,受到法律惩处,并给自己留下一生的污点。所以,切不可因猎奇等心理非法买卖或持有相关违禁物品,以免到时受到法律制裁而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