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 范生福、范思田
俗语称:“富人穿新衣,穷人进当铺”,当铺是穷人的娘家。
当铺始于南北朝梁武帝时代。当时天灾人祸,兵荒马乱。当政者为抚民心,特拨巨款救济,准许百姓拿物品典押现钱,这就是典当业最初雏形。清同治年间,徽州人办起“公济典”,遍及江南,潮州人在上海开“押当”店,上海成为“押头店”。上海人说洋泾浜英语“Panshop”,又以当铺是穷人娘家,上当铺称上娘舅家。
当铺的营业范围很广:金银首饰、衣服、铜锅器皿等。典当者把物品送进当铺即可领取印有蓝字的“当票“,作为凭据。以货价多少付利息,十二个月为满,逾期不赎,听凭变卖。另附加“提看费”,补票费等,穷人为生活上当铺,利息高,根本赎不起,当铺把物品没收后,高价出卖,利上加利。
当铺都有大围墙,墙上写大大的“当“字,穷人未进门就要受辱。看货压价的朝奉先生,一笔花体字,坑害穷人,使穷人越“当”越穷,不是“娘家”,而是“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