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国民政府立即发表广播讲话,声明中国政府对日方针:作为仁义之师,恪守我国民族传统,不念旧恶、与人为善。中国政府“以德报怨”的政策给战败的日本民众一颗定心丸。当时,不少日本人担心战后的日本将被瓜分成殖民地,即使作为日本国留下来,如果课以庞大的赔款,国民生活也将变得非常艰苦。因此,正在上海办理战败事务的日本大使馆参事官冈崎嘉平太看到报纸上“以德报怨”这句话时,真是感谢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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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虹口集中区
1945年8月21日,国民政府委派知名的“亲日派”、第三方面军司令官汤恩伯负责接收上海。9月30日,中国陆军总司令部颁布《中国境内日本侨民集中营管理办法》,规定“每一日侨集中居住区域设一日侨集中管理所。日侨集中管理所之劳役、杂役均由管理所长分配并指挥日侨担任之;日侨对外通信应受检查,其行动亦受监视,但准许日侨家属聚居一起,并准许日侨内部自行成立一种自治组织,藉使管理臻于便利;日侨集中管理所应对日侨施以民主政治,消除帝国主义之教育。”
10月25日至27日,中美两国在上海举行遣送中国战区日本人返国联合会议。根据遣送计划,中日双方各自建立有关遣送工作机构。上海日侨管理处设在狄思威路(今溧阳路)1177号。处长由国民党第三方面军参谋长王光汉中将兼任,副处长为邹任之少将。
中国政府在各地设立日侨集中营,不是把日侨像犯人那样囚禁在监狱里,而是组织他(她)们在指定的地点集中居住,并给予充分的外出自由时间。设立集中营的主要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保证日侨的生命安全,维持其正常生活;另一方面是通过集中居住的管理办法,对他(她)们进行严格的思想教育和改造,使其逐步认清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危害,同军国主义思想决裂。
对于如何在上海建立日本人集中营,有人强硬提出“惩罚论”和“追放论”。惩罚论即把日俘移至崇明岛北部、长江口荒地,日侨迁往崇明岛,在回日本国内的遣送船到达以前,自力更生自给自足;而追放论则是把日俘押送崇明岛或浦东,日侨搬到杨树浦郊外,上海市区不许留下一人。
但是,第三方面军司令官汤恩伯拒绝了上述观点,坚持“吴淞为日军集中营地点,日军海军陆战队集中在浦东,日侨集中在虹口”原则。9月19日,正式确定虹口集中区范围,并明确在上海不称“集中营”,而一律改称“集中区”,以体现中国政府以及民众的友善和宽大政策。
自1945年9月13日起,约10万日侨陆陆续续迁入虹口集中区居住。集中区“所有编组皆依我国保甲条例,户设户长,以理家政,十户为甲,十甲为保,保之上为区。区保甲长之产生,以公推为原则”。
上海日侨管理处规定,集中区里的日侨早上6点至晚间8点以外时间不准出营;不准日侨穿中国服装,以冒充华人或朝鲜人;除年老与疾病外,不准乘坐人力车。对于不遵守中国法律和集中区规则的日侨,上海日侨管理处采取措施,对其逮捕关押。时有41名囚犯,其中吸鸦片者21人,另有越轨行为、盗窃、违反宵禁者、酗酒者、冒充中国宪兵者等数人。当时,上海民众虽然对政府过分宽大政策有所不满,但从大局出发,均能和平对待居住在虹口集中区内的日侨,没有发生敌对性冲突事件。不过也有一些国民党军人和歹徒光天化日去日侨住宅抢劫,引起日侨恐惧。为此,第三方面军严厉处罚各种抢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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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侨生活两重天
在虹口集中区里,日侨失去了以往的骄横霸道以及工作,许多人因此生活陷入困境,无奈靠摆露店“(露天货摊和饮食店)”谋生。北四川路和乍浦路,以前这两条马路上的店铺,十有八九为日商所开,现在被当局封闭,显得冷冷清清。但海宁路吴淞路一带,反而比过去闹猛。马路两旁人行道上露店林立,出现很多做“天妇罗”之类的日式小吃。书摊也不少。昆山路口竖立着两个帐篷,一个卖汤面;一个卖豆沙饼。设摊的除了日本成年男子外,有妇女,甚至还有学校的老师和学生。因为被集中管理,多数日本人先依赖积蓄过日子,用完后便卖家当。最后就是摆露店。大量日货抛售,令虬江路旧货市场的生意骤然兴隆。据说那时在虹口流动着好几千人专做日本人的旧货买卖。
虹口集中区内日侨大量设摊经营引起上海当局注意,起初为照顾日侨生活,并没有严格限制,但随着日侨的露店越开越多,产生了影响市容与市场秩序的社会问题,上海市警察局不得不公布《上海市日侨集中区日侨临时摊贩取缔办法》,规定“拟摆设摊贩者以日侨中生活困难而非设摊不能维持生活为限”。仅允许销售饮食、日用品、漱洗用具,或从事理发。允许设摊的地点也比较冷僻,决不能设在闹市区而有碍交通和观瞻。
一部分无积蓄、无额外收入的日侨度日如年,但仍有一部分富裕户在虹口集中区里照样锦衣玉食,神气活现。如家住长春路公寓房的一个日侨,家中装潢摆设远比一个中国报社记者的阔气;如溧阳路某条弄堂里,一群群日侨孩子,身上漂亮的羊毛衫裤,脚上新皮鞋,在无忧无虑玩耍;如嘉兴路一家大餐馆,里面尽是吃喝说笑的日侨;如胜利影戏院电影开场时,坐满了日侨。上海日侨圈里划分“土著派”和“会社派”,其社会地位与富裕水平大不相同。
尽管如此,上海日侨管理处为保障日侨生活,将绝大部分生活必需品通过日侨民生商会原价配给,经济困难家庭另外特别照顾。所以,贫困的日侨,有了政府补助,加上开露店赚些外快,都能维持生计,并无因生活窘迫而饿死、因病无钱医治而病死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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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造正能量
对日侨施以民主政治、消除帝国主义思想教育,是国民政府日侨遣返工作核心。《中国境内日本侨民集中营管理办法》指示:“各级聘请当地名流学者,组织各种委员会,专门从事宣传工作,以消灭日人之侵略思想及帝国主义观念,进而使其明瞭民主政治及三民主义之真谛。”上海日侨管理处的舆论机关为《改造日报》社,先是在乍浦路455号办公,后搬迁到汤恩路(今哈尔滨路)1号原《大陆新报》社址。社长乃陆久之,总经理为金学成(两人均是中共地下党员)。编辑部人才济济,中方人员皆精通日语且学有专长;日方人员大都为日本进步人士。该报发行量10余万份。除了《改造日报》,还出版日文《改造周刊》、日文《儿童三日刊》、日文《改造评论》、中文《改造论坛》、中文《改造画报》等。这一系列报刊杂志的发行,揭露了日本法西斯军国主义罪行;报道了侨俘遣返回国后的生活情况;指出了怎样为自己幸福未来创造条件;宣传了和平民主进步思想,令精神苦闷思想混乱的日侨们耳目一新,深表欢迎。
上海日侨管理处还通过教育改造活动训话、学生教育座谈会、宗教座谈会、妇女座谈会、放映新闻电影等多种形式对日侨进行感化教育。从1946年1月30日起,日侨管理处租借汉口路军政广播电台,每周三、六下午,对日侨实施广播教育,其中的生活讲座由中国著名学者和日侨主讲。为使日本儿童重获教育机会,并灌输民主政治意识,上海日侨管理处在虹口集中区设置约150所简易学校,每所收容约40名学生,中国语是必修课,中国的国民性、风俗也是学习内容,其他课目有理数、家政、书画、技能等。另外虹口集中区内的文化生活丰富多彩,1945年12月13日,日本艺人组织的协同剧团为筹措日侨共济金,在公平路前练武馆旧址举行首次公演,曲目有独幕喜剧、土风舞、西洋舞、独唱等。两天后,又在虹口日进剧场第二次公演,由前东京宝塚少女剧团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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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定遣日侨
即将遣返日侨之际,为了统一口径,完成这次史无前例的遣送,上海日侨管理处对归国日侨随身携带物品作出具体规定:每人准带1000日元(日军官500日元、士兵200日元);每人准带行李30公斤,包括盥洗具一套、毡毯(或棉花被褥)一套、棉花被一条、冬季衣服一套、夏季衣服一套、大衣、皮靴三双、短裤三条、衬衫三件、手提包一件、手提袋一件、自来水笔铅笔各一支和手表一只(成人)、其他随身用品(合理规定数量之内并以自行带走为限)。医务人员另可携带40公斤医学图书;不得携带的物品:武器弹药、照相机、望远镜及光学仪器、金条或银条、未镶之宝石、艺术物品、股票、没经批准的珠宝及奢侈品、超过正常所需的烟草和雪茄、超过正常所需的食物、超过必须的衣服、历史书籍和文件报告书、其他类似资料等。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日侨都能遵守中国政府法令,有的因为担心回到日本国内后的生活,还是想方设法藏一些值钱的东西带回去。为此,第三方面军设立视察组和物资组,专门处理物资查缉,并出台《奖励密报敌伪财产条例》,公开受理民众举报。据事后统计,共受理密报2496条,查获物资最低估值176亿元。
1946年12月3日凌晨,第一批遣返日侨2185人排成零乱长队,在几名国民党宪兵带领下,从沪江大学出发,步行至虬江码头。4日上午8点,日侨登上“明优丸”轮。日侨管理处处长王光汉中将、副处长邹任之少将同时亲临现场巡视,以表明第三方面军对遣送一事的高度重视,并当场向日侨散发了《告归国日本侨民书》,再次强调:“这次日本的侵华战争结束以后,在华的日本军民从战败投降之时起虽然不得不在集中区生活,但中国方面根据一贯的传统的立国精神,丝毫没有对诸位加以侮辱和危害。诸位回想中国人民因持续八年遭受日本的侵略战争,沦陷于水深火热中而救亡的凄惨情况,必须进行痛切的反省和彻底的觉悟。”下午1点30分,“明优丸”起航。
1946年1月,美军方面供给上海28艘船只用于遣送日本人。由于运输能力跟不上,2月份上升到59艘,但远远满足不了人数庞大的遣返需要。回国速度的缓慢,引起部分日侨不安。于是3月份的船只增加至123艘,日遣送人数最高纪录日俘16000余人、日侨5000余人。鉴于大部分上海日侨于4月初可遣送完毕,上海日侨管理处于4月1日撤销,改名为上海日本战俘管理处。
在遣送日侨过程中,曾经有一艘日本轮船沉没,即1946年1月22日下午3点,运载4300多名日侨的“江岛丸”在长江口60英里外的花岛山海面突然碰触水雷。造成死亡和失踪者共计78人,受伤111人。“江岛丸”上所有生还日侨由美国轮船“白利华脱号”救起并返回上海码头。上海日侨管理处立刻将受伤者送往日侨管理处医院(江湾陆军医院)医治,其余安排回原住所,并向遇难日侨提供紧急救济。
1946年4月17日,《民国日报》刊登醒目大标题:全沪10万日侨遣送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