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上海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正在本市试点的首批司法戒毒民警共有69名,已经在社区里发挥着公安社区民警和社工的桥梁作用。公安社区民警通常采用强制手段对吸毒人员进行管理,社工主要通过心理等手段帮助戒毒人员回归正常生活。司法戒毒民警的职责则介于两者之间,隶属于司法系统,挂在各街镇司法所下,虽然没有强制执法权,但对于吸毒人员可以开具强制隔离戒毒建议书,也可以帮助吸毒人员疏导心理、戒断毒瘾。
但由于现在司法戒毒民警的编制属于原单位,具体工作却挂靠在司法所里,顾正忠表示,有时在管理上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甚至偶尔还会“撞车”。同时,由于这是一项试点工作,目前主要依据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出台的《关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暂行规定》,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也让实际工作中缺乏一定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