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表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在立案之前,需进行必要的初查,以获取相关证据。小店区检察院接到报案时间是12月13日晚7时,初步判断认为事件背后极有可能隐藏职务犯罪,当晚即展开初查。12月14日,市检察院听取汇报后,认为案情重大、后果严重,决定成立专案组。从12月13日到12月25日,检察机关的取证工作一直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仅需要反复比对、研判的视频资料就调取了11段,时长达11小时51分钟。12月25日深夜至12月26日凌晨,在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后,作出立案侦查的决定,12月26日对王某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 疑问2 为何不以故意伤害罪立案
周茂玉表示,以什么罪立案侦查,取决于案件证据。现有证据表明,王某在出警过程中,违反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规定、滥用执法权,发生周某非正常死亡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其行为已符合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条件。
如果以故意伤害罪立案,前提是取得法医鉴定结论,证明周某的死亡与王某的行为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而法律明确规定,查明死亡原因应当进行尸检。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检方根据家属意愿,提供了4家全国著名鉴定机构(河南科技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供其选择,也同意由其自行选择鉴定机构。
周茂玉表示,现有证据只能以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果涉及故意伤害或者其他犯罪,将依法一并予以追究。
■ 疑问3 11人中为何仅3人被查
近日太原检察机关组织案件中的其他受害民工对涉案民警进行了辨认。死者周某的亲属等人表示,当时已辨认出11名打人民警,但为何到现在检察机关只对其中的三人进行了立案侦查?
周茂玉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检察机关之所以对涉案民警郭某、任某两人立案侦查,是因为我们获取了比较扎实的证据。目前,我们正在对其余民警逐一甄别,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坚决查处。”
新华社记者 晏国政 赵阳
(据新华社太原1月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