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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2日 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论语
反腐败不要伤福利
汤嘉琛
  汤嘉琛

  每到年底,与福利相关的话题都会引发公众热议。最近这段时间,有两则事关福利的重要新闻:一是全国总工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清单形式明确了给员工发放正常福利的项目和形式;二是中办、国办此前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节假日适当发放慰问品、员工生日发蛋糕或蛋糕券、利用工会会费组织看电影或春秋游……原本这些都是合法合规的福利,过去大家对此也习以为常,但如今却需要有关部门专门发文予以确认。这一方面说明我们以前的福利制度有“补丁”要打,另一方面也说明,因为执行人错误理解“八项规定”,正常福利发放受影响的问题已较严重。

  记得2012年底“八项规定”出台后,我们单位的福利水平迅速出现“断崖式下跌”。最夸张的是,当时一度还传出年终奖也被取消的传闻——最终拖到第二年全国两会后才发。那时跟同事讨论起这个反常现象,大家都十分不解:反腐和作风建设跟我们这些上班族有啥关系?我们的福利预算还不够贪官的零头呢!

  估计不少单位都曾跟我们一样,遭遇过福利缩水的问题。这并非是因为我们单位以前的福利太多,而是因为有些原本初衷良好的政令在执行过程中走样了。出现这种局面,一部分源于一些单位的领导没有精准领会中央的文件精神,一部分源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文化——把员工福利都“一刀切”,至少可以免于“滥发福利”的责备。

  去年中秋节前后,媒体发出的“反腐不应该反员工福利”的呼吁,曾被公众点赞。如今有关部门接连声援“正常福利”,算是对民意的一种积极回应,更是对作风建设误伤正常福利的一种纠偏。有中央文件保驾护航,相信今后一些单位违法违规的灰色“腐利”仍将受到限制,而群众该享受的正常福利则会陆续回归。

  不过,在为享受正常福利的权利得到确认而欢呼的同时,也应对此前反腐和“八项规定”误伤正常福利的现象有所反思。毕竟,这种中央政令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变形、被曲解的现象,在很多领域、很多地方都存在。唯有从这一次的误伤中吸取教训,才能有效避免类似问题再度出现,在举一反三中提升公共决策水平。

  具体来说,值得记取的教训有三点:其一,颁布政令务必做到明确、清晰、可操作性强,以便减少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理解偏差的情况;其二,要建立通畅的信息反馈机制,尤其要让普通民众的意见尽量得到聆听,并在此基础上打好“补丁”,要勇于发现并解决问题;其三,地方政府需要扭转过去那种“靠超量完成任务以便邀功”的观念,尤其执行可能损伤公众利益的政令时,切莫随意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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