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大学生诉称,2014年12月10日,其持身份证与驾照前往国拍行办公场所办理私车额度的投标手续,在缴纳2000元保证金后,获得了《投标拍卖卡》和密码封条、网上投标拍卖专用光盘及操作流程等资料。
12月20日,原告依照投标书上的流程指示通过网上拍卖系统参与车牌竞拍出价,后因出价低于最低成交价100元未能成功竞标。12月24日,原告前往国拍行退还标书,却只被返还了1900元保证金,并被告知未退还的100元为拍卖手续费。
经询问,原告了解到,投标卡自办理登记之日起半年之内有效,最多可使用3次,且无论中标与否,每拍卖一次就需缴纳100元手续费。
今年1月7日,原告向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申请上海市交通委公开有关车牌委托国拍行进行拍卖的相关文件、手续费定价依据及听证记录及手续费收入的收支情况,至今未有回复。
原告认为,国拍行收取100元手续费欠缺相关法律依据,且未向其释明收取这笔手续费的定价依据和资金使用去向,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退还在竞拍车牌过程中所收取的100元手续费。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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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参与拍牌每人每次不管是否拍中,都要交100元手续费,而最近一次共有超过15万人拍牌,当天,国拍中心入账的手续费就有1500万元。以此计算,一年12个月就是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