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星球上,迁徙无处不在。
从磷虾到座头鲸,不少动物耗费了生命的大部分“在路上”。每年六七月间,上百万头角马在茫茫非洲大草原上的集体奔腾,已成为经典画面。在水中,鳟鱼、大马哈鱼的迁徙是悲壮的,这些鱼类“生殖洄游”的本性,让它们不惧一路艰苦的逆流与出没的天敌;高原上,藏羚羊的迁徙是奥秘的,它们为什么每年会沿固定路线、跋涉一个多月去朝圣地般的卓乃湖边产崽,一直是个谜;天空中,蓑羽鹤的迁徙是神圣的,外表娇柔的它们竟然每年飞越珠穆朗玛峰,抵达印度北部的低地,体力透支堕入山脚者不计其数,却仍旧百折不挠。迁徙是一个关于承诺的故事,一种对于回归的承诺,这也是《迁徙的鸟》这类纪录片能感动那么多人的原因。
人类的迁徙又何曾轻松过!梅洁所著的《汉水大移民》去年荣膺徐迟奖,这本书的内容就像它的外表一样沉甸甸、厚朴朴,一次次对丹江口居民的家庭迁徙情况罗列铺陈,让那些看似冰冷的历史数据转眼变得鲜活:1958年丹江口大坝开工建设,到2005年丹江口大坝加高,南水北调工程中湖北共移民47万多人……这迁徙的故事,虽不比小说的文采和诗的雅致,但一场场普通人的悲欢离合早已是不须染饰的真小说。
放眼到全世界则更不胜枚举,每一本历史教科书都会涉及到某一民族的奔波流转,从维京、日耳曼、斯拉夫人,到走出埃及的以色列人,以及原住大漠南北、最终远走欧陆的匈奴人。这些集体迁徙大多会付出很大代价,能存活下去的不是强者,就是幸运儿。不过,我们再来谈谈个体语境下的另一种迁徙,它同样会历尽艰辛,然而目的地却特别稳固地等候着你的推门而出——可简言之:“回家”。
西方文化里,奥德赛一直都和“回家”意象紧密相连。作为荷马史诗的一部分,《奥德赛》着重描写了主人公十年海上漂泊中最后四十天的经历:他历尽艰险后化装成乞丐返乡,终与忠贞不渝的妻子佩涅洛佩、勇敢的儿子忒勒马科斯团圆。这么一次回乡,在荷马的笔下变得五光十色、跌宕起伏,真算得文学史上的一个“经典桥段”,不过作家哈金提醒过我们:“奥德赛回去和妻子见面后,说还要走,不是说抵达就好了。”
相比集体迁徙途中的客观挑战,个体回家时的心理矛盾恐怕更占主导地位。如大作家乔伊斯1922年所写的《尤利西斯》(奥德赛的另一个拉丁文名字),就借助古老传说的框架,把主人公布卢姆一天18小时在都柏林的游荡比作奥德赛长达十年的海上漂泊,体现出生命个体孤独、复杂的精神状态,视角这么一换后竟也铸成不朽经典;而作曲家蒙特威尔第的《尤里西斯归乡记》说的也是回家,清唱部分很大,充满着“以一种乡愁的冲动到处去寻找家园”的骚动,既保守又不安现状!这与几百年之后的理查·施特劳斯遥相呼应:《堂诘诃德》的变奏十中所描写的是另一幅回家场面:兴奋、欢快的桑丘主题与堂吉诃德在木管缓慢上、失落的行进以对位方式发展,矛盾不也多于舒畅吗?
其实,生物群体每年的迁徙,与无数游子每年一至两次的搭车返回故土的奥德赛式归家,从本质上并无不同,都是与生俱来的本能——哪怕再难,此行不弃。无论外面有多大的惊涛骇浪,飘荡着多诱人的塞壬歌声,远行者总无比坚信:那个或有形或无形的目的地,必将见证他、她或它的重回。哈金所暗示的不错,不管是蓑羽鹤、匈奴人,还是奥德赛或者丹江口居民,我们所走过的漫漫长途,都只为有一场新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