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佩云:这个目标是在1980年《关于控制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里提出来的。当时中国政府确定了经济发展翻两番的战略方针,为实现这个目标,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一方面要进一步控制人口数量。用小平同志的话说:“我们把计划生育当作一个战略问题。我们必须实现这个目标。否则,经济增长的成果就被人口增长吃掉了。”1982年“十二大”把这个目标确定下来。但是,这个目标很难实现,所以后来在表述上已经开始有些变化,比如把“12亿以内”改为“12亿左右”。
我到了计生委以后,发现绝大多数地区都完不成人口计划,当时生育计划由国家计委下达,哪个省份一年生育多少孩子,都是有计划指标的。1989年初我们发现,其他省区市都没有完成人口计划,只有两个地方完成了,一个是浙江,一个是新疆。
浙江工作做得好,力度大。新疆政策比较宽松,好几种政策,所以也完成了。计划生育干工作是很累人的,辛辛苦苦还完不成计划生育的任务,而且不是一个地方,这就必须考虑计划本身对不对?
马国川: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彭珮云:我这个人原来是搞教育的,我觉得当时计划生育的方法很强硬,方法很简单。即使这样都完成不了,还要加压,就会激化社会矛盾。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费了很大的劲抓计划生育工作,为什么绝大多数地区都完不成人口计划呢?如果一个目标经过努力也达不到的话,那就说明目标本身制订得不合理。为了制定一个科学的、符合客观实际的“八五”人口计划,我们请中国人民大学人口所、西安交通大学人口所、中国人口情报研究中心等11家研究机构进行预测,其中也有国外的机构。预测的结果基本上都是到世纪末差一点点到13亿,多数都是在12亿8、9这个边缘。我们与国家计委联合召开两次研讨会。经过反复研究,我们提出了制定人口计划的基本原则:既要体现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要求,又应该是经过最大努力能够实现的。根据这个原则,经过反复测算,国家计生委制定了比较符合实际的“八五”人口计划和十年规划,向中央提出到2000年全国人口总数的控制目标调整为13亿以内的建议,得到了中央认可。
马国川:事实证明,这个调整是必要的。
彭佩云:1988年总人口已过11亿,按照当时的人口增长速度,再有7年,12亿大关就被突破了。如果不调整,目标不切合实际,就会产生两个问题,一个问题就是采取强迫命令的方式完成任务,还有一个就是哄骗瞒报。要防止这种事情发生,制订的人口计划必须是积极可行的。
连续召开八次中央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
彭珮云:计划生育关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综合性工作。有了一个好的人口计划还不够,计划生育部门的职责和权力不对等,责任重大,权力很小,所以要协调各方面,促使各级党委、政府承担起责任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成人口计划。为此,我们代中共中央、国务院起草了《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请求中央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请各省区市的党政一把手参加。1991年,中央召开了第一次中央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江泽民总书记郑重宣布,计划生育工作在中央就由他和李鹏同志负总责,今后每年人大开会期间都要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
马国川:以后每年两会期间都召开吗?
彭珮云:每年都召开,一直到1998年,一共召开了八次。每次都是总书记、总理参加,各省区市的党政一把手参加。在我们这样的体制下,如果能够让中央领导重视起来,工作就好做了。1991年中央下发了《决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务必把计划生育工作摆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党政一把手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成立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承担完成本地区人口计划的责任,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由于中央带了头,各地纷纷效仿,计划生育工作被党委、政府摆上了议事日程,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92年国家计生委召开会议,总结推广山东等地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经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推行,极大地调动了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计划生育干部的积极性,对于确保人口计划的实现,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马国川:目标管理责任制是一个好办法,问题在于怎么防止地方上为了达到目标弄虚作假呢?
彭珮云:实话实说,弄虚作假是存在的,有时甚至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的水分相当大。1988年计划生育统计报表汇总的全国人口出生统计误差率高达30%,有的省甚至接近50%。90年代以来,国家计生委进行了一系列的抽样调查。1992年组织了全国38万人口的抽样调查,获得一批重要的人口数据。
马国川:我听说,1993年您还组织了一批干部直接下到农村摸情况?
彭珮云:是有这么一回事。我们组织了一批干部,不打招呼,自带干粮,摸了32个村子,发现出生人口有相当数量的漏报,计划生育在基层落实不到位。计划生育工作既然难做,更要摸清实际情况。我们向中央作了汇报,并召集各省计生委主任开“敲警钟会”。从1993年开始,连续4年,我们每年组织力量采取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的方式,抽查2个省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使我们对基层人口出生情况、生育水平、计划生育工作现状,以及统计报表的水分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我们对每次调查的结果都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向中央写了报告,同时通报各地,引起了中央和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各地纷纷仿照国家计生委的做法,进行各种形式的抽样调查,并采取措施制止弄虚作假行为,努力提高人口统计的质量,为各级党委、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策提供了比较可靠的依据。
把计划生育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马国川:在刚推行计划生育的70至80年代,国家靠强有力的行政措施来控制人口的增长。
彭珮云:那段时期中国的生育水平的确下降了不少,但付出的代价也不小,既包括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公民的切身利益,也包括党群干群关系。正是注意到这些问题,我认为,解决问题就要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把计划生育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其实,从七十年代末以来,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和国家计生委曾几次起草全国的计划生育法,为此做了大量的调研、论证工作,先后形成了20多稿。1989、1990年我也为立法做了很多努力。但是,一部法如和老百姓的利益一致,这个法是很好立,但我们的计生政策和老百姓的意愿有很大的差距,要立法是很困难的,由于全国立法的条件不成熟,所以我们先帮助和督促地方上制定和完善计划生育条例。1990年以后,《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我们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观点与方法,使各级干部认识到,一些人对计划生育有抵触情绪,是人民内部矛盾,只能用说服教育的方法,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否则,会损害党与群众的关系,败坏计划生育工作的声誊。所以,我们就提出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三为主”方针。就是以宣传教育为主、以避孕为主、以经常性工作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