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滴滴出行宣布收购优步中国,如此一来,他们将占有中国专车市场超过90%的市场份额。关于垄断的质疑和担忧,也随之而起。
这个担忧和质疑,是有道理的。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垄断行为有三: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滴滴优步合并,算不算垄断行为,这个要由权威部门依法裁定。合并之后,两家公司即使仍然“独立经营”,会不会串通一气,合谋定价,来损害消费者和竞争对手的利益?不得不说,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
滴优合体的消息一出,许多人叹息:“好日子到头了。”这个“好日子”指什么?就是专车公司烧钱,烧钱是不可持续的,专车经营回归正常,是题中应有之义。但是,我们要看到,专车业务能够发展得这么快,正是市场竞争结果。当一家公司的市场份额大到如此地步,我们必须警惕垄断行为的发生。也希望滴优合体之后,能以最大的诚意、优质的服务,摆脱垄断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