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2:新民法谭
     
本版列表新闻
     
2016年09月16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哥哥太强势小弟受不了
柏万青 康恺
  老赵家中有六个兄弟姐妹,他排行老五,除老三是女儿外,其余都是儿子。老四因患脑溢血,与老母亲同住,父亲在十年前去世。父亲在世时单位增配了一套租赁房。当初老五一家三口就居住在这套房子里,但后来狭小的空间容不下一家三口,老五将房子出租,一家三口在外租房。父母原先在王家码头有套产权房,恰逢世博会动迁,除老五外户口在里面的哥哥、姐姐、弟弟按照动迁政策都分到了动迁安置房。可是不知什么原因,以父母名义分得的房子,如今却在老三的名下,这下令兄弟们十分不满。 

  这次来电视台求助的是老五,王家码头动迁时,老二夫妇的户口并不在此屋,儿子和儿媳分得一套安置房。现在他们见老五的住地即将动迁,想把户口迁过来,可以享受动迁利益。念在兄弟份上,老五原本同意老二户口迁进来,谁知老二不仅要把他的户口迁进来,而且还要将他孩子户口迁进来。见此情景,老大和老六也吵着都要将自己的户口迁进来,于是老五要求大家写下承诺书,表明在不影响老五动迁利益的情况下允许落户。由于老二不同意,自然迁户口一事遭到老五的拒绝。老二知道老五的想法后,便扬言说要找人打老五,老五很害怕。因为常被骚扰,老五的妻子实在忍受不了,便于2015年2月27日与老五办理了离婚手续。虽说夫妻俩离婚不离家,但整个家庭氛围给搅乱了,为此儿子也与父亲闹别扭。

  调解现场,老二还指责老五对母亲不孝。母亲患病,老二通知老五,老五装傻不闻不问;轮到老五照顾母亲的日子,也不主动去照顾母亲,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老五辩解道,母亲曾经在他家住过半个月,后来因为嫌他居住环境不好,执意要住到老三家里去,老三也接纳了母亲。关于赡养老人,老五也不是坐视不管,曾提出过三个方案,第一,请保姆,以便贴身照料母亲,此方案被老二以母亲不善与保姆打交道为由否决了;第二,让老三照顾母亲,其他兄弟可以贴钱,可是老三不同意;第三,把母亲送进养老院。遭到老二强烈反对,母亲也确实不想去养老院。兄弟们的强势让老五感到自己里外不是人。

  其实,老五的感受是有由来的。因为家中兄弟多,母亲实在无暇顾及,从小把老五送到乡下外婆家,直到十岁才来上海,所以他跟父母不亲,跟家里人更不亲。逢年过节一大家子聚餐,母亲从来不让老五坐上台面,只有等大家吃完后,才能吃一点。老五在家中始终有自卑感。

  看到老五无助的样子我们也很同情。我批评老二,兄弟之间应该相互尊重,不能恃强凌弱。政府的户籍制度有规定,老五不同意报户口,大家就不能勉强。同时根据现行的征收政策,老二曾有过福利分房,即使户口报进去也不会再次享受征收安置。当务之急大家应该好好照顾老母亲,让老母亲安度晚年。

  上海市人大代表 柏万青

  【律师点评】

  本次纠纷的产生源于家庭成员间对即将获得的房屋被征收后的补偿利益之争。

  随着上海市政建设的发展,很多老百姓都会遇到征收补偿利益的分割问题。有的家庭成员间心平气和能协商好,那是最好。有的家庭成员间各持己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会有矛盾。如本次纠纷中老五和老二,等于是未征收,心已动。在征收还没有开始,老二就想先下手为强,把自己和家人的户籍迁入。可当老五要求出具承诺书时,老二却拒绝,于是就有了本次纠纷。

  这里我们要讲一下,虽然《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规定,征收居住房屋的,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但这里的共同居住人是有条件的,即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也就是说,即使你的户口在被征收房屋处,但你从来没有在被征收房屋处居住过,在本市其他地方有过福利性质的取得的房屋,包括原承租的公有住房、计划经济下分配的福利房、自己部分出资的福利房,房款的一半以上系用单位的补贴所购买的商品房,公房被拆迁后所得的安置房(包括自己少部分出资的产权安置房),以及按公房出售政策购买的产权房等。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很难认定你就是共同居住人,也就是说有了户口并不代表一定是共同居住人。     康恺 律师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一版要闻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上海新闻/新民邻声·热线
   第A04版:上海新闻
   第A05版:上海新闻
   第A06版:读者之声
   第A07版:中国新闻
   第A08版:国际新闻
   第A09版:文体新闻
   第A10版:文娱/文体新闻
   第A11版:文体新闻/体育
   第A12版:夜光杯
   第A13版:夜光杯
   第A14版:连载
   第A15版:阅读
   第A16版:家装专版
   第B01版:新民法谭
   第B02版:新民法谭
   第B03版:广告
   第B04版:家装之窗
上家不愿履行 下家诉讼获胜
扫一扫
母亲过世 拆迁利益如何继承
哥哥太强势小弟受不了
扫一扫,房产律师在线答疑
儿子的要求过分吗?
新民晚报新民法谭B02哥哥太强势小弟受不了 2016-09-16 2 2016年09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