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手机 爆炸自燃
姚先生是位80后。三星Note7手机上市后,虽然不断有媒体爆出因锂电池存在缺陷,Note7手机已发生多起起火爆炸事件,但他仍持续关注着这款心仪已久的手机。而三星中国发布的一则公告,更是让他吃了一颗定心丸。2016年9月2日,三星中国发布公告称,国行版的三星Note7手机所用的电池和国际市场上的三星手机的电池不同,由另一家电池厂商生产,不会爆炸,所以无需召回。
姚先生相信了三星中国的公告,于2016年9月7日向京东商城网上的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提交了购买三星Galaxy Note7 64G版铂光金全网通双卡双待手机的订单,并通过在线支付的方式支付了手机款5988元。手机送到后,姚某爱不释手,但意外突然降临。
9月18日21时许,姚先生用该手机坐在家中床上玩游戏时,手机起火自燃,还散发出阵阵恶臭, 凉席、席梦思床垫等均被烧出手机形状的洞。
机主要求 退一赔三
事发后,姚先生和三星方面进行沟通,三星工作人员上门要求带走手机检测被姚先生和妻子拒绝,他希望检测时须有第三方在场,三星方面随即离开并表示将回去研究。
同年10月11日,姚先生向上海金山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发货的“贸易公司”和手机制造商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要求三星及销售商退一赔三,即返还购买手机款人民币5988元,并按照原告购买手机款金额三倍的标准,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7964元。
姚先生认为,三星中国的公告使他相信国行版Note7手机的安全性是有可靠保障的,这才决定下单购买;而“贸易公司”明知该手机存在安全隐患依然上架销售。因此,两名被告对包括姚先生在内的消费者均存在欺诈行为,并对原告造成经济损失。
10月20日,金山法院受理了该起买卖纠纷案。2016年10月10日,三星决定暂停Note7手机的生产。10月11日,三星宣布召回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全部Note7手机。
双方当庭 达成和解
2016年11月4日,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11月14日,金山法院一审裁定驳回异议。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不服民事裁定提起上诉。12月22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2017年1月23日,三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Note7燃损原因,称电池存在问题。三星宣布,爆炸“真凶”是电池缺陷。2月22日下午,这起引人关注的使用三星Note7手机爆炸自燃案在金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前,原告向法院申请对“贸易公司”撤回起诉。
原告姚先生诉称,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购买手机款人民币5988元;判令被告按照原告购买手机款金额三倍的标准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7964元;判令被告赔偿其他财产经济损失2000元(物损);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3000元,公证费1000元。
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在法庭上对原告起诉的事实没有异议,并且真诚向原告道歉,希望在法庭的主持下和解本案。
法官在征求原告同意和解的情况下宣布休庭。休庭后,原被告双方在庭外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随后,原告向法庭申请撤回起诉。
本报记者 李一能 通讯员 徐永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