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法院现在每年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超过10万件,已成为江苏省第二大类民事案件。以往发生交通事故纠纷后,由于相关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当事人需要来回奔波于公安交警、鉴定机构、保险公司、法院等多部门,手续繁琐,耗时耗力。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14个省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江苏成为试点地区之一,截至今年7月,全省已有52家法院与相关部门先行开展试点。
同时,江苏法院将统一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在线处理程序、赔偿标准,实现各职能部门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并通过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线调解、在线鉴定、在线诉讼、一键理赔网络化处理模式,构建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保险监管机构多元化解、合力处理纠纷的协同工作新格局。
值得一提的是,该系统还具备理赔计算功能,可解决赔偿标准不统一、裁判规则不透明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裁判效率,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