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结婚的对象虽然卢阿婆不是很满意,但女儿喜欢,卢阿婆也就没说什么。为了不影响他们夫妻生活,女儿结婚后,卢阿婆没有和他们小夫妻住在一起,仍在自己的老房子里生活。一天,卢阿婆接到女婿的电话,说女儿突发疾病在医院,等卢阿婆赶到医院,女儿已经不行了。卢阿婆当场就晕了过去。如今女儿走了已经有半年了,女婿前几天上门来,希望卢阿婆在材料上签一些字。卢阿婆看到上面写着自己放弃继承。女婿说,因为他们结婚才三四年,也没什么财产,但有一些手续要办,所以才让卢阿婆签字的。卢阿婆就有了想法,女儿每月收入不少,虽然他们婚后住的房子是男方家里买的,但有贷款,女儿曾提起过,她也帮着还过贷款。现在房子涨了不少,难道产权证上没有女儿的名字,就没有份了吗?
听了卢阿婆的讲述,蔡瑜律师对她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卢阿婆提到的这套房屋归男方所有,但她女儿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是享有权利的。对于属于女儿的遗产,如果按法定继承,卢阿婆有权继承。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