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下午3时30分许,金山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俞警官在亭林汽车站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轿车违反禁停标志,随即将该车拦停。驾驶员陈某称自己忘记带驾驶证行驶证。民警发现其身上散发着酒味。经检测,陈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5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酒标准。
陈某交代,当天原本是他同事开的车,但到了车站附近,同事下去买东西。当时路上没有地方停车,他看到不远处有空位,就想把车停进去。在酒精的作用下,他脑子一热,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证,但还是坐上了驾驶员位置。
目前,陈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