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说,内塔尼亚胡将面临三起涉贪腐案的指控,分别是“1000号案件”“2000号案件”“4000号案件”。
在“1000号案件”中,内塔尼亚胡及其家人涉嫌在2007年至2016年间,从以色列商人、好莱坞制片人米勒汉处收受价值约28万美元的雪茄、香槟、珠宝等。作为回报,内塔尼亚胡直接或间接地向对方提供好处。
在“2000号案件”中,内塔尼亚胡涉嫌与报业大亨摩西进行利益交换。
在“4000号案件”中,内塔尼亚胡涉嫌与贝泽克电信公司进行利益交换并收受贿赂,内塔尼亚胡在政府层面做出有利于贝泽克电信公司的政策调整,贝泽克电信公司旗下新闻网站则为内塔尼亚胡夫妇发布正面报道。
内塔尼亚胡当晚否认总检察长对他的指控,说指控存在偏见,毫无根据,是政治迫害,“因为左翼势力的压力”。
以色列媒体称,总检察长这一决定对将于4月9日举行的以色列议会选举投下了一枚“重磅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