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勿超标
文件强调——
● 将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的课程、教材、班次等审批、备案制度建设;强化培训机构事中监管,开展“双随机”检查,重点抽查培训内容、上课时间、教师管理等事项;
● 完善事后惩处制度,对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加重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的培训机构,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与年检结果挂钩。
● 建立专家认定机制,组建覆盖教研、督导、教育管理、法律等领域专家库,对拔高教学要求、加快教学进度、增加教学难度等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出具专家认定意见,认定意见可作为行政部门实施管理的参考依据。
“挂钩”被严禁
● 严禁教育培训机构参与、组织、宣传未经国家或本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竞赛活动。
● 严禁组织以排名为目的的跨区、跨机构大规模学科类测试或变相测试。
● 培训结果仅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不得对外公开,不得以等级证书、分数等形式呈现。
● 严禁进行培训成绩排名。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
关注“占坑班”
培训机构应当积极维护义务教育正常招生秩序,参与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教育生态。不将培训结果以任何形式提供给本市中小学校,不向中小学校推荐学生,不开展与义务教育招生有关联的培训或其他活动。
严禁培训机构宣传参加培训学生的升学情况,夸大培训效果,进行培训与升学相关联的宣传。严查信访举报线索,重点关注“占坑班”“神秘考”等隐秘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社会反响大、被多次举报查实的机构,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
● 对疑似通过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挂钩谋取不当利益的机构,通过年检、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重点查清资金流向,涉嫌违纪违规、违法犯罪的,移交纪检部门和司法机关。
● 对违规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校实施“双减”(调减政府扶持资金,调减3年招生计划),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更新“白名单”
各区要畅通违规培训行为投诉举报途径,对举报线索逐一核实,严查严处。强化办学资质规范,对证照不全的机构严肃查处。推进校外线上培训备案审查,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加强对培训机构教学活动的日常监管,开展学科及延伸类培训机构的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健全教材、课程、班次等备案制度,完善培训机构信息公开机制。
● 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制度,实行“白名单”动态更新机制,对于查实存在“超纲教学”、违规开展测试活动、扰乱招生秩序等违规行为的机构,应及时从“白名单”中移除。对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情况纳入各区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