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天,将迎来一个“剁手党”的大节日:“11·11”仿佛过去没多少辰光呢,“12·12”又要接踵而至了。
下面这个消息,可能会让那些等待“双十二”的人们多几分犹豫。最近,中消协发布“双十一”网购商品价格跟踪调查体验报告,先涨价后降价、虚构“原价”、随意标注价格……这些现象相当普遍。16家电商平台宣称参加当天促销活动的539款非预售商品中,不在11月11日也能以“双十一”价格或更低购买到的比例达到78.1%。
换句通俗点的话说,在11月11日大抢购这一天,网上的东西“近8成都没便宜”。你苦心寻觅、熬夜疯抢,到头来发现,原来是空欢喜一场,还白白浪费感情!
必须承认,在“双十一”和“双十二”刚刚横空出世时,很多人确实享受到了折扣的福利。但这两年人们越来越感觉到,所谓的优惠越来越不优惠了。店家高喊着“拦腰一刀”、“错过再等一年”,仔细一看,那些优惠券在使用数量和时间上有太多的条件限制,很多压根就抵扣不了,或者程序过程复杂到足以让你放弃去占那个“便宜”。
“双十一”、“双十二”之所以受到热捧,当然是因为价格比平日低。但现在,商家们很多把它变成了玩概念、耍手段。如此一来,不仅会狠狠打自己的脸,同时也会让“双节”的号召力不断贬值。毕竟,消费者不愿意被人当傻瓜,长此以往,恐怕没有多少人会再上当受骗了。
当然,按照《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类似“先涨价再打折”等行为,其实是违法的。如果有较真的消费者想打官司,那些弄虚作假的商家恐怕要吃点苦头。主管部门呢?也得好好治理和处罚才行。
看过“双十一”的那份报告,对即将到来的“双十二”,“剁手党”们最好能清醒一些,“抢”的时候悠着点,特别是别忘了擦亮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