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8月初,市城管执法局牵头,与市交警总队、市交通执法总队联合约谈了上述“货拉拉”“58速运”等网约货运平台负责人,要求平台就经营中存在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等问题,依法依规限时整改。至本月初,自行整改时限届满,三部门按约谈时告知内容,对“货拉拉”“58速运”等网约货运平台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检查和专项整治。
在虹漕路421号院内,执法部门发现了一部车身违规张贴广告的货运车辆。据货车驾驶员介绍,张贴广告是与货拉拉公司签订协议的,如果不贴就会被罚款。
在“货拉拉车贴协议”上,记者看到司机方有义务在每月25日至次月1日,通过司机账户上传两张车贴照片,照片还需经“货拉拉”审核并通过。执法人员随后对货拉拉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告知该车辆因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接受调查询问。
昨天下午,三部门执法人员在沪太路、汶水路设卡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8名,拦车检查21辆,查获车身粘贴广告、客车载货、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等违法行为18起、暂扣车辆4辆、当场处罚4辆、当场改正15起。执法部门将对平台及车辆作进一步处理。根据规定,执法部门可对违法张贴广告车辆处以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