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1日,我在长临路800号二楼雅安百货商场内,为女儿买了一双咖啡色中帮靴,价值250元。春节我们去外地探亲,女儿第一次穿上这双鞋,仅仅穿了半天,左脚鞋跟掉落,不能再穿,只得临时买新鞋。年初八回到上海,我向商场反映。商场经理答复,把靴子送到厂里维修或调换。2月13日,商场来电,说厂家生产这款靴子的机器已经拆掉,无法维修,同款靴子也已卖完,没货更换。我提出退鞋,对方要收61元折旧费。买来靴子存在质量问题,厂家一不能修、二不能换,已经违反《国家鞋类三包规定》,凭什么还要收取折旧费?
读者 袁先生
【调查附记】
接到反映,记者几经周折与雅安百货商场经理王先生取得联系。王先生称,商场曾让袁先生更换其他款式鞋子,但他不愿意。商场认为,袁先生去年12月11日买下靴子,至今年1月30日已超过50天,按照《国家鞋类三包规定》,如要退款,应该根据原价扣除每天0.5%的折旧费。袁先生表示异议,双方陷入僵局。接到记者电话,王先生表示,为了尽快解决此事,商场决定从原来的61元折旧费减到30元,以表他们的诚意。
商场收取折旧费的做法是否合理?记者为此向宝山区庙行张庙工商所咨询。吴所长明确回答:不能维修或更换同款靴子,是商场与厂方违反承诺在先,在此情况下收取折旧费,做法不合理。张庙工商所接到反映后已与雅安百货商场协调,商场已答应袁先生全额退款。
实习生 徐思红
本报记者 顾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