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新方案更加注重支持国资国企创新转型“走出去”。研发投入中,除了常规的科研投入,还包括企业主动承接国家和本市重大专项、科技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产业化项目等。另外,企业收购创新资源和境外研发中心,上市公司中的服务业企业在加快模式创新和业态转型(包括符合特定条件的电子商务项目)所形成的亏损,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亦可视同于利润。
市国资委希望以政策引导企业转换经营模式、发展新兴业态,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目前,已在部分服务业电子商务项目上开始相关试点。下一步,还将出台并落实有关政策,鼓励支持经营者为企业实现中长期发展而努力。
【相关链接】
早在2006年,上海就已针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明确:新增研发投入视同于利润,口径逐步与税务部门“成本费用中可据实扣除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0%)的研发费用”相一致。这一政策推动了更多企业加大创新投入,2008年以来,全市共有96家(次)企业集团约145.89亿元研发投入被认定为利润,相当于当年企业考核净利润的11.4%。2012年,全系统企业研发经费支出总额达190亿元,同比增长14.69%,其中,制造业企业投入强度达到了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