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宴饮增多,这几天关于酒驾的新闻不绝于耳。
醉酒男子赶走代驾自己开车上路,开到一半昏睡在车上;代驾司机中午喝酒晚上代驾,交警一查酒精依然超标;两个酒鬼酩酊大醉,竟然开着车轮流驾驶……
最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发生在冬至夜的一出悲剧。当时,京沪高速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货车侧翻司机被困驾驶室内,途经的24岁上海热心小伙下车救援,却被后方驶来的另一辆货车撞击身亡。让人震惊的是,肇事司机竟是醉酒驾驶!经警方检验,其血液酒精浓度达到221mg/100ml,接近醉驾标准的3倍。
2011年醉驾入刑,已过去了7年多时间。7年来,公安机关重拳打击,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明显下降,恶性交通事故减少。公安部此前公布的数字显示,截至去年,在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分别增长49.6%、80.6%的情况下,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数下降,造成的人员伤亡明显减少。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醉驾入刑”步入“七年之痒”,酒驾违法出现了反弹迹象。12月24日,上海警方组织的酒驾集中整治中,先后查获酒驾司机55人,其中醉酒司机16人。相比“醉驾入刑”初期一晚上几乎查不到一例酒驾,很明显,一些“酒司机”胆子又大了起来,侥幸心又活了起来。
更让人忧虑的是,去年开始,出现了一些为醉驾严罚“松绑”的迹象。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中,要求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此项规定出台不久,温州瑞安就有了一个案例,醉酒司机交通事故撞了人,当地检察院竟决定不起诉,而是由当事人“自愿”完成30小时社会服务代替。而这并非个例,据律师统计,广东省仅今年前9个月就有81名醉酒司机被免予起诉。
酒驾猛于虎。“醉驾一律入刑”的威慑下,还有人敢于铤而走险,如果开了口子,岂不是“放虎归山”!如何让酒驾治理挺过“七年之痒”?严刑峻法、一视同仁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