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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宝山区高境镇、上海市优秀人民调解员朱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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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12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老干部变身“老娘舅”
——记宝山区高境镇、上海市优秀人民调解员朱志仁
  ■记者 范献丰

  朱志仁同志是宝山区高境镇逸仙一村三居委“朱志仁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负责人,他曾是一名正厅局干部。2010年起,年近古稀之年的他本该在家颐享天年,却毅然志愿加入了高境镇社区人民调解员的队伍,成为维护社区稳定和谐队伍中的普通一员,当起了“老娘舅”。

  退而不休, 投身义务调解员

  朱志仁做过西安市司法局的兼职律师、陕西省商业厅副厅长、陕西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院长、陕西省行政学院院长,1994年调任至上海华贸实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4年退休后他又充分利用年轻时学的法律知识和兼职律师的经验,先后在上海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和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

  2010年,应高境司法所和高境镇逸仙一村三居邀请,老朱成为一名义务人民调解员。他说:“人民调解是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可无声无息地化解纠纷,实现社区安宁,社会稳定。我做过律师,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能够为居民们化解纠纷,是另一种自我价值的实现。”

  这位当过教授、厅长、院长、总经理的老干部,如今成了“居委会是你家,亲人是大爷大妈”的“老娘舅”。从事调解工作7年来,老朱共接待法律咨询1000余批、1500余人次,受理矛盾纠纷200余件,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40余份,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熟悉他的人,都称他一声“老朱”或“朱律师”。朱志仁人民调解工作室也发挥了其独特的品牌效应,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专业律师,

  依法调解化纷争

  老朱之所以调解工作做得好,首先得益于其专业优势。他目前也是高境镇唯一一名有律师资质的调解员。知法懂法,融法于情,让老朱做起调解来游刃有余,更有信服力。

  一天,刘阿婆手里拿着法院的传票,心急火燎地跑到居委会,大骂侄女没有良心,现在打官司要抢老两口的房子。老朱耐心地听她叙述来龙去脉,然后从专业角度提了三个问题:侄女作为知青子女从外地返沪落户你家是否有书面协定?侄女是否原来老房子动迁安置对象?现在居住房屋买下来时作为当时成年同住人的侄女是否知情和同意。他告诉刘阿婆,虽然对侄女有养育之恩,但是情不能代替法律,现在侄女依法主张其1/3的产权份额,是她的正当权利,刘阿婆败诉的可能性很大。

  同时,老朱和同事们又对侄女做了大量的工作,告诉侄女,刘阿婆老两口年迈多病,养老金不多,经济相当困难,人要知恩感恩。在交谈中老朱进一步了解到侄女家中装修急需用钱。他把自己的分析告诉侄女:按照现行司法实践,即便通过判决使侄女拥有1/3的房产份额,只能变更产证权属事项,刘阿婆拿不出钱对于侄女来说诉求也很难圆满实现。

  老朱精辟的分析判断,让双方当事人口服心服。最终侄女上法院主动撤诉,刘阿婆给人民币10万元经济补偿,这桩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老朱说:“调解不是捣浆糊。调解优于判决,基本上可以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事半功倍。”

  有威望树品牌,

  一颗丹心系社区

  2013年5月,宝山区高境司法所设立了全镇首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朱志仁人民调解工作室”。在老朱带领下,发挥了其独特的品牌效应,在人民群众心目有极高的威信。

  有位过去办案时认识的朋友,想让年迈多病的父亲留份遗嘱将其所住房产份额让他继承,在公证处没有办成,想请老朱以律师身份代书遗嘱。老朱得知公证处没有办成的原因是公证员认为他父亲意思表示含糊不清,因此断然拒绝帮忙代书,认为这是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的,不合法、也不合情。那位朋友说请你作律师代笔会付费的。老朱告诉他,在社区里他每年都会无偿代理不少的各类法律文书,但是弄虚作假的事情不能办。

  家住黄浦区老西门的一老人李某与居住在高境镇西片四季绿城小区的亲戚陆某在电话中聊起其儿子与儿媳的离婚纠纷,陆某随即想到了朱志仁,两人便找到老朱寻求帮助,朱志仁详细解答了相关婚姻、财产分割等法律问题和诉讼程序,并指导其书写诉状,李某对朱志仁的解答和法律服务相当满意,并说:“朱老师,今天我真是不虚此行,下次我再遇到法律问题,我还要从黄浦区专程赶过来向你咨询。”

  (下转第3版)  (上接第1版)

  接地气,

  以情连心化干戈

  老朱还特别善于用群众的语言做群众的工作。他经常说:调解要求以诚得人,刚柔相济,依法通情达理,其最大难点是双方当事人都要能够心悦诚服,这正是调解的价值所在。

  老许与老李是一对几十年的老夫妻,仅仅为了几百元的生活费闹腾了三年多,老许一气之下早出晚归,他手脚不灵,蹒跚而行,谁见都怜悯。老两口同室反目、争吵不休,甚至一纸诉状送至法院,家庭几乎分崩离析。

  老朱为了化解这个家庭矛盾,花费了一年多的时间。刚开始,以为只是劝说调整生活费,但昨天谈妥了,不到两天又反悔了,几个月过去了调解没有进展。老许也丧失了信心,于是,老朱就隔三差五的去找老许聊天。有一次,老朱听说老两口为了洗澡用的木凳坏了,相互指责,老朱就到处打听寻找买到木凳后,亲自送到他家,老许感激不尽连声道谢。一件小事一下子拉近了老朱与两口子的距离。老李说了一句实在话,人家那么辛苦图个啥?还不是希望我们老两口好呗!

  有一天老许不慎摔跤住进医院,面对现实和困境,他心灵触动很大。老朱则经常去医院陪老许聊天,同时也做老李思想工作,老李的态度开始缓和了,老许也撤回离婚诉状。此后双方达成协议,老李每月给老许500元零用钱,剩余养老金继续让老李掌管,老两口终于冰释前嫌,这个家庭又有了久违的温馨祥和气氛。

  事后朋友问老朱,你以前是领导,现在干的却是婆婆妈妈的事情,烦不烦呀!平心而论,老朱也觉得都是小事,但都很具体实在。只要居民需求,为了社会和谐,他付出就是值得的,给人快乐自己也开心。

  善总结乐普法

  弘扬社会正能量

  老朱虽然已经年逾七旬,但他始终保持勤于总结善于思考的习惯。他总能在繁杂的琐事中及时总结经验和规律,提炼价值。

  朱志仁人民调解工作室每年要接待数百起法律咨询或纠纷调解案例。在这些案例中,家庭纠纷最多约占70%,其中跟房屋有关的继承和析产又占了85%。为此,老朱自行整理最新颁布或平时常用的法律规定形成学习资料,定期组织团队成员进行业务学习,使工作室的法律水平和调解能力得到显著的提高。目前,工作室已经把高境镇东片居民区作为法制宣传阵地,定期举办讲座,受到居民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广泛好评。

  老朱还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把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贯穿在法治文化特色项目之中。从2014年起,逸仙一村三居首创“社区法治文化节”,以诗歌朗诵、法治谜语、知识竞赛、法治电影、原创相声、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倡导诚信、友善、互助的新风尚,在欢歌笑语中树立法治理念。

  老朱把工作室的咨询和调解都仔细地记录,把日常处置矛盾纠纷中的真实案例作为来源,形成“接地气”的法治教育素材,推出“以案说法”讲座,2016年起还开通小区微信群,进一步畅通普法渠道,赢得好评如潮。

  有老同学说他,现在社会像你这样傻的人不多啊!而老朱觉得,自己生来没有诗画歌舞的艺术细胞,也没有挣大钱精于算计的脑袋,不如以一技之长为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解决他人的困难。他现在最大的希望和心愿,就是工作室不断壮大,坚持将高境司法系统这个年轻品牌工作室深入群众心坎里,越办越红火,为法治高境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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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变身“老娘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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