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该“限制高消费令”是上海法院本月初在其网站上新增设的内容。张进元因向朋友借钱不还,被闵行法院判决还款35万余元。除了被限制高消费外,他的名字同时还出现在上海法院网的“曝光台”和“网上追查”的“黑名单”中。
“我们希望借助科技手段督促负债当事人加强自我约束,尽快还清欠债。同时,也可动员社会力量,请广大网友一起来监督被执行人。”上海高院执行局局长余志强表示。
对于违反“限高令”者,法院还可进一步采取措施。前不久,长宁区法院就对欠着银行70万元却拒不归还,但还开着豪车住着别墅出入宾馆的被执行人张金富实施了司法拘留。拘留后第二天,张的家人就全额还清了欠款。
隐匿财产难逃“法眼”
“前面发现违法车辆,请拦截”。今年11月5日下午,沪青平高速公路金泽道口,一辆上海牌照的中型货车被检查人员拦下。很快,青浦法院的戴曙法官等赶到现场对车辆进行扣押。原来,该车辆所属的贸易公司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判赔偿40余万元后并未付钱,于是法院将该车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查封”。
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查控无疑是更为直接的方法。以前有的债务人存款无数却仗着手头无现金装穷赖账。去年开始,本市法院与工商、农业、建设、交通,以及上海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之间建立了“点对点”集中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工作机制,一年多来共查询账户信息42万余条。
限制出境或入班房
与此同时,公安部门对法院查找被执行人的信息、行踪等也给予了大力支持。今年4月,香港商人吴某在海口机场登机时被告知限制其出境。金山区法院的史小峰法官在电话中告诉他,他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建筑公司涉案4起,共欠款20余万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对其采取限制出境的执行措施。吴某后委托律师问清情况,3天之后就归还了欠款。
这样的情况并非个别。据统计,2008年以来,上海法院通过边检部门依法共对1255名被执行人实施了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一批下落不明的规避执行者因此“浮出水面”。相比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等临时性限制自由的措施,对于情节更为恶劣、触犯《刑法》者,等待他们的也许就是铁窗生涯了。
通讯员 卫建萍 记者 宋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