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作者联合起诉
43岁的王瑞华现任山东大学教授。她说,2007年8月16日,她将自己创作的《我和你》歌词寄给奥运歌曲征集办公室,此后无音讯。2008年8月8日,王瑞华发现奥运会开幕式主题曲《我和你》无论歌曲名称还是歌词内容,都和她的作品相似。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文联主席张明仁也表示,自己的作品《奥林匹克·北京》疑似遭到剽窃。沟通后,两人决定起诉陈其钢侵犯著作权,要求公开赔礼道歉,但未要求经济赔偿。
此案2011年7月20日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一审。庭审中,王瑞华、张明仁都拿出了将征集歌词送达奥运征歌办的证据。陈其钢称,奥运歌曲由他独立创作,并提交各版本的修改稿作为证明。他说自己没接触过原告作品,创作的歌曲也与原告作品完全不同。9月23日,法院以“不构成实质性相似”和“被告接触不到征歌作品”为由驳回了两位原告的诉讼请求。对此,两位原告不服判决,并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陈其钢拒绝调解
今年2月29日,王瑞华及张明仁都为此案二审开庭专程从外地赶到北京参加庭审,陈其钢则委托律师出庭。
庭审现场,张明仁和王瑞华都认为,陈其钢的作品晚于两人的作品完成,陈其钢作为奥运会开幕式的音乐总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承认听过大量奥运会征集歌曲,他们有理由相信陈其钢接触并剽窃了他们的作品。王瑞华还手持来自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清华和中国现代文学研究馆常务副馆长吴义勤教授的亲笔鉴定意见,称王瑞华提交的歌词与《我和你》“题目完全相同,这种概率非常之低”、“在内容、主体、关键字句上存在着许多近似和相同之处”。
陈其钢的律师则表示,征歌办官员提交法院的证据可以表明,征歌办当时只提供过47首精选的作品给陈其钢,那里面不包括王、张的作品。
庭审最后,王瑞华和张明仁表示同意法庭调解,但是陈其钢一方拒绝调解。
对歌词公道在心
经法院查明,王瑞华的《我和你》歌词为:“我和你,也许从未见过面;我们的心却已紧紧相连;……我和你,说着不同的语言;微笑已把我们紧紧相连;……同一个世界连着你,同一个梦想连着我,世界与梦想连着我和你……”张明仁的《奥林匹克·北京》的歌词为:“手牵手,心连心,我们不陌生;五环下点燃圣火,相聚在北京;根连根,亲又亲,同在地球村……”2008年北京奥运会主题歌《我和你》的歌词为:“我和你,心连心,同住地球村,为梦想,千里行,相会在北京。来吧朋友,伸出你的手,我和你,心连心,永远一家人。”
虽然法院一审判定三首歌曲不存在实质性近似,但王瑞华坚称,陈其钢对她以及张明仁的作品改头换面,是经加工、压缩、提炼后剽窃的。 驻京记者 孙佳音(本报北京今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