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每个人都有或曾有一本日记,都在某个特殊的年龄因为某种想法,有过记日记的打算,买一本考究的本子,认真地写完第一篇,之后怎么样,就因人而异了吧。我从不敢翻看自己的日记,怕看到伤心的往事、幼稚的自己,但我记得,每一本写了一半的日记本里是怎样的我。
最小的时候记的东西千篇一律:今天和好朋友吵架了,再也不理他了,但从来不会记是如何和好的;今天考了70分被骂得很惨,可那都是计算错误。那时候在意的事看起来很简单,好像扉页上还写着“偷看会遭雷劈”。
叛逆期的日记本也叛逆,带着一把用发夹就能撬开的锁。我是一个叛逆特征很明显的人。那时的自己,就像一只锋芒毕露的刺猬,将所有与理想不符的事物排斥在外,哪懂什么社会、圆滑、生活。如今的我剪了短发,也不依赖手机,收起全身的棱角和刺去适应大千世界。我忘了是在什么时候开始明白荣誉的甜味和生活的色彩。
再后来的后来直到现在,都是这一本只写了几页的日记,快乐和痛苦都比从前复杂得多,却都不记,因为本就刻骨铭心,又何必将来像看戏一般,看自己的人生有哪些人来过,又头也不回地走。也不想在将来嘲笑现在幼稚的自己。记在心里会比写在纸上成熟得多,我会慢慢地用日渐成熟的视角一遍遍地思考它,如果记在纸上就永远停在幼稚的视角。也或许是我太忙了,无暇在生活给我当头一棒后,再回想一遍前因后果。太多视为珍宝的东西不知不觉失去,再也回不来,唯一能做的就是珍惜眼前。
这样的变化称为“成长”,或许“生活”。生活可以从密密麻麻的字变成一张白纸,生活的变化看似循序渐进,回想时只记起那时的事,却想不起那时的感觉,也想不起任何一个衔接口。也许上帝是太完美的剧作家,把承上启下的过渡段做得太好,不紧也不慢,不知也不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