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城管外包一度被认为是创新机制,后由于部分成员涉黑被披露,又遭到了广泛的质疑。城管外包本来是想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这样一种比较新的方式来解决城管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深圳城管部门只做到了购买却没有做到去监管,使得城管外包机制存在重大缺陷,难以担当重任也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根据深圳城管局法规处一个负责人的说法,在两周左右的时间内可能会出台新的政策来取代原来的城管外包,或者先取消了再说,这样一来运行了5年之久的深圳城管外包的制度有可能退出历史舞台。
深圳城管今后朝哪个方向走,用什么模式来取代饱受质疑的外包制度目前还没有定论,深圳城管高层目前也是保持缄默,没有对这个事情做出一个表态。
法律界的人士指出,城管执法其实是一项特有的行政职能,外包人员并不具备执法的主体资格,所以城管执法是不能够被外包的,充其量外包人员只能够从事一些比如违法的劝导、垃圾清理、绿化养护等等这样一些服务性的工作。如果还是要继续推行城管外包模式,怎样界定外包机构人员的职能,怎样去监管到位,杜绝他们占地盘收保护费等一些恶劣行径,可以说是一个很大的难题。不管怎么样,以买代管,一买了之这种懒政的行为是不能再继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