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1日,某餐饮公司告黄浦区环保局“行政不作为”的行政案件,在黄浦区法院开庭审理。以往此类“民告官”案件大多由政府代理律师出庭,但这次区环保局局长陈卫却坐上了被告席出庭应诉。这家待开业的餐饮公司向黄浦区环保局提出办理环评审批的申请,但久久未得到任何答复,导致企业迟迟不能开业经营。
针对原告的诉求,陈卫进行了深入浅出的答辩。他诚恳地说,环保局在处理方式上确实存在瑕疵,但并不能因此认定为行政不作为。陈卫希望餐饮公司另行申请,并表示愿意提供相应的辅导与帮助。政府的坦诚使得原告最终心悦诚服,当庭撤回了起诉。
如何让“民与官”之间的矛盾通过行政诉讼得到有效化解,黄浦区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据介绍,针对部分行政机关首长对出庭应诉积极性不高的情况,黄浦区法院通过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召开促进依法行政座谈会,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肯定和支持市、区两级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实现了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的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