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向有自律之道统。自古以来,寻常百姓,亦知“举头三尺有神明”,而读书人更是讲求慎独。这样的道统,对维系封建社会的道德和秩序,功莫大焉。
古今中外,也都讲法治,只不过法律体系和理念不同罢了。用法律法规来规范个人行为,是为他律。
有了法律,就应严格执行,不能成为摆设。从这个意义上说,最近全国多地整治“中国式过马路”,就很有必要。此举,一方面是为了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对生命的伤害;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
对于闯红灯的危害,传统的做法,是宣传教育,试图通过讲道理,通过行人的自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现在看起来,光靠自律,成效不大。因此,需要加强执法来治理“中国式过马路”。除罚款外,各地还想了很多新办法,比如杭州推出大屏幕现场曝光的新招,都值得肯定。
希望这一回,不要搞一阵风的运动式执法,要持之以恒,像整治酒驾一样治出成效来。当他律越来越有效,自律的人,也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