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化学武器有很多非常规渠道,甚至可以从国际市场上直接“买到”,因此,成为“廉价、易得”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6月4日,联合国叙利亚国际调查委员会发布报告,认为叙政府和反对派武装均使用化学武器。这是联合国相关报告中首次提到叙利亚使用化学武器。一段时间以来,围绕着究竟是谁使用了化学武器,叙利亚内战各方相互指责,各执一词。由于奥巴马先前多次声明,叙利亚政府如果动用化武,将越过“红线”,可能触发美国军事干预。因此,化学武器问题成为影响叙利亚局势走向的关键因素之一。
“化学武器之父”曾获诺贝尔奖
化学武器,同核武器、生物武器一样,都属于大规模毁灭性武器,主要利用具有毒性的化学物质来致使敌方人员伤亡。在现代战争中,化学武器的大规模使用可以追溯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
1915年4月22日,德军在比利时伊普雷战场部署了5730只装有168吨光气和氯气的钢瓶掷射器。当天下午,借助一阵微弱的东风,被释放的气体形成了一朵暗绿色的云团,飘向法国兵团,迫使对方向后撤退了7公里。随后,德军又在第二次伊普雷战役中三次使用毒气。在东线战场,德军也对俄军发起了毒气攻击,造成俄军伤亡人数达到9000人,其中死亡人数在1000人以上。
提及化学武器,不得不提的一个人是被视为“化学武器之父”的德国化学家弗里茨·哈勃。1909年哈勃首次从空气中制造出氨,使人类摆脱了依靠天然氮肥的被动局面,加速了世界农业的发展,1918年哈勃因此获得了诺贝尔化学奖。然而在1915年,正是哈勃向德军提议在战争中使用致命的氯气,他本人则担任了德国化学兵工厂厂长,负责研制、生产氯气、芥子气等毒气。虽然按照哈勃的说法,这是“为了尽早结束战争”,但其行径仍然遭到了各国科学家和民众的谴责,哈勃的妻子伊美娃也以自杀的方式表达抗议。后来,哈勃终于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恶,1917年辞去了在化学兵工厂的所有职务。
一战以后,使用化学武器作战的状况愈演愈烈。比如,在越战期间,鉴于越南林深叶茂,美军使用了几万吨落叶剂破坏森林植被,以对付善于在丛林中作战的越南军队,但同时也导致数万平方公里森林被污染,给野生动植物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再比如,在两伊战争期间,据西方媒体称,伊拉克至少对伊朗发动过200余次化学武器袭击,造成大约10万名伊朗人中毒,其中1万人在没有接受任何治疗以前就已经死亡。
恐怖分子对化学武器也十分青睐。比如,1995年日本恐怖组织“奥姆真理教”在东京地铁里施放沙林毒气,造成5000多人受伤,其中有12人死亡,14人终身残疾。
制造容易、造价低廉、效果惊人
随着科技的发展,化学武器的制造越来越容易,成本也越来越低廉,被外界称为“穷国的原子弹”。与其他类型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比,化学武器有几大“优势”:一是造价低廉。有人曾计算过,杀伤1平方公里内的人员,使用枪炮等常规武器需要花费2000美元,使用核武器需要800美元,而使用化学武器只需600美元。二是原料来源方便,制造相对简单,只要具有一定的农药、石油化学工业基础,就能生产出化学武器,某些化学毒剂的原料或中间物甚至可以从市场上买到,不像原子弹那样需要特殊的材料和专门的技术。三是杀伤力大,例如神经性毒剂维埃克斯,人只要吸收几十微克就会毙命。
现在,化学武器领域又出现了二元化学武器。这类武器的弹体内不直接装填毒剂,而是将相对无毒或低毒的两种或两种以上化学物质,分别装在弹体的两边或两个容器里。在弹体射向目标的过程中,依靠弹体的惯力使它们相互混合、反应,生成预定的毒剂。与弹体内直接装填毒剂的一元化学武器相比,此类武器在生产、运输和储存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而且事后核查起来也比较困难。
研制核武器需要很高的技术能力和雄厚的资金支持,弱小国家无力承担,但获取化学武器则有很多非常规渠道,甚至可以从国际市场上直接“买到”,这就使其成为“廉价、易得”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不过,同核武器一样,化学武器的最大意义还在于威慑而非实际使用,比如,叙利亚政府军现在就将化学武器作为抵御外敌入侵的“杀手锏”来警告他国勿轻举妄动。
国际社会消除化学武器的努力
化学武器的杀伤机制比较特殊,主要通过将毒剂分散成蒸气、液滴、气溶胶或粉末状态,使空气、地面、水源和物体染毒。由于其攻击不具有选择性,无法区分军人与平民,而且杀伤方式非常残忍,给被害者带来难以忍受的痛苦,不符合人类的道德观念,所以国际社会一直致力于禁止制造和使用化学武器。早在1899年和1907年召开的两次海牙和平会议上,国际社会就曾达成一致协议,禁止在战争中使用含毒剂的炮弹,但这些协议在一战中被撕毁。
1925年,《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和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在日内瓦签订,这是有关禁止使用化学武器的最重要、最权威的国际公约。但是议定书未能有效禁止化学武器的生产和储存,致使所有缔约国均有权保存化学武器,其中不少缔约国还宣布保留进行报复性使用和对非缔约国使用的权利,导致化学武器禁而不止,在后来的二战、越战、两伊战争中被频繁使用。
经过长达24年的谈判后,1993年1月巴黎召开《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签约大会,来自120多个国家的外长或政府代表出席了会议,其中大多数国家在公约上签了字,中国外长钱其琛代表中国政府在公约上签字。公约有严格的核查制度,规定任何缔约国不得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任何拥有化学武器的国家应在十年之内全部销毁其所拥有的化学武器及其生产设施;缔约国应负责销毁其遗留在另一国领土上的所有化学武器。截至2011年底,共有188个国家加入了公约。以色列和缅甸签署了公约但议会未批准。安哥拉、埃及、朝鲜、索马里、叙利亚没有签署公约。新独立的南苏丹的态度尚不可知。
但公约的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原定于2007年全面销毁化学武器的时间期限不得不延长至2012年。由于拥有化学武器最多的俄罗斯和美国没有足够时间销毁各自的化学武器,这两国的时间期限又被推迟到2015年底。但美国预期在2021年才能完成全部销毁的目标。
摘自《世界知识》2013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