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大演乡新唐村,清冽的河水令人惊艳。站在几米高的桥头俯瞰,常见活蹦乱跳的野生鱼游进视野。它们完全不必担心,一些贪心的人们将渔网、鱼饵对准自己。
当地规定的禁渔期,是每年4月1日到9月30日,其间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其他时间,正常的捕鱼、钓鱼,是允许的。但在新唐村,即便是开渔期,所有捕捞行为,仍然一律遭禁。如果有人违规,当地村民会站出来喝止。就在几年前,这些村民自己就是捕鱼的积极参与者,生态的破坏者。改变从何而来?
村长唐明珍说,绝大多数人都很支持护河养鱼。集资买鱼苗时,村里规定,50元一份,每户最多买4份。这有点像股份制,现在集资投入鱼苗,精心呵护三五年,等以后鱼肥水美,就到了全村人一起分享胜利果实的时候,可见,产权明晰护生态。
那时再适度集体开捕,收成按“股份”分配,谁也不吃亏——朴素的可持续发展,村民想通了这个道理,自然全力支持生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