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意见》全文,徐晓青用了“给力”二字形容。“司法解释只是针对某个法条、罪名做具体解释,而此次《意见》是针对此类案件,既涉及刑法范围内如何加大惩处力度,也对涉及刑事诉讼法的办案程序等有明确规定。”他认为,《意见》的出台,对于“从严惩治从严执法”性侵幼女、校园性侵类案件将起到重要作用。
一般刑事立案有一定程序,需要经过一段时间,但按照《意见》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性侵的案件必须刻不容缓,实行“优先保护”原则。也就是说,一旦发生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各地公安机关应迅速立案、快速破案,同时要注意在案件侦办过程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和司法解释不同,《意见》不但对相关法律做了细化,对办案方式也作了具体规定,以防止‘二次侵害’等,体现出对未成年人的人文关怀。”徐晓青表示。
徐晓青认为,在保护未成年受害人的同时,《意见》注意到“双向保护”的原则,也是一种重要的进步。鉴于部分性侵害犯罪的低龄化特点,《意见》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本报记者 宋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