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958年初,对简化字的反对与批评就成了政治问题。周恩来在政协全国委员会上的报告《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中,说:“在整风运动初期,一些右派分子对文字改革进行了恶毒的攻击,说汉字简化搞糟了,群众都反对,要国务院收回成命,‘把汉字简化方案’撤回。右派分子攻击文字改革,自然是别有用心,他们是要借此向党和政府进攻,但是另外他们确实也是反对文字改革。汉字简化是符合广大人民利益的好事,反人民的右派分子自然要反对。我们站在广大人民的立场上,首先应该把汉字简化这项工作肯定下来。”
即使在“文革”大潮的冲击下,汉字的简化之路也没有止步。1972年,原国家语委副主任傅永和与6名同事被周恩来亲点从五七干校调回北京,继续从事汉字的改革研究工作。1977年12月,《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以下简称“二简”)开始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在《人民日报》上试用。由于“左”的思想影响,“二简”在制定过程中过于仓促、急于求成,又加之简化数量太多,一时在社会上造成了相当的使用困难。同时,汉字随意简化的思想在民众中间迅速蔓延开,民间自造、乱造简体字的风气愈演愈烈,社会用字一度混乱不堪。到1986年6月,国务院不得不正式停止使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并决定“对汉字的简化应持谨慎态度,使汉字的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利于社会应用”。至此,中国的汉字简化运动终归告一段落。
然而,“二简”字却没有因此而死亡,今天在一些中老年人的笔下仍不时可以看到它们的残迹,如“歺(餐)、迠(建)、祘(算)、午(舞)”等。更多的“二简”字被保留在中国人的姓氏中,如“闫(阎)、肖(萧)、付(傅)、代(戴)”等。
时至今日,简化字最大的优点——“易认好记”、“简便好写”仍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德籍华人学者彭小明曾撰文指出,现代的认知心理学和信息学发现,人脑是通过并行过程处理文字的整体图像,而非一笔一笔地记录。汉字作为一个整体,就是同时处理的,简化字并不比繁体字好记。而简化字的推行,是以对那些未被收入的历史常见行草简字的禁绝为前提的。强调正楷,批判知识分子书写行草化、艺术化为不规范、为“打击和迫害劳动人民”、“迫害工农子弟”的行为,反而影响了书写效率。
简化字的扩张之路
拨乱反正后,我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逐步走向正轨。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前身即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重新发布了《简化字总表》,在1964版基础上作了个别调整,收录简化字2235个,成规范汉字的标准。《简化字总表》共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为350个不可用做简化偏旁的字,第二部分为132个可作简化偏旁用的字,另含简化偏旁14个,第三部分为由第二部分作偏旁类推产生的简化字,共1753个,第四部分收录部分异体字和地名更改用字。
《简化字总表》收录的简化汉字并非信手拈来,而是采取“述而不作”,“约定俗成,稳步前进”的原则,即广泛借鉴采纳历史用字和民间俗字,真正的新造字数量少之又少。文字学家叶籁士、傅永和曾做过统计,现行的简化字中,始见于先秦的有49字,占12.63%;始见于秦汉的共62字,占15.98%;始见于魏晋南北朝的共24字,占6.18%;始见于隋唐的31字,占7.99%;始见于宋(金)的共29字,占7.47%;始见于元代的有72字,占18.56%;始见于明清的共74字,占19.07%;始见于民国的共46字,占11.86%;始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仅有一字,占0.26%。
简化字初创之时,在海外一度引起轩然大波。1971年,中国正式恢复在联合国大会中的合法席位,简化字理所当然地成为联合国官方使用文字之一,并由此逐步得到各国的认可。
早在1969年,新加坡就公布了与中国大陆相同的502个简化字。到70年代,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两国已经使用和中国大陆完全一致的简化字。泰国原本严令禁止华文学校教授简体字,但在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后,禁令也逐步取消,并于1983年底同意所有的华文学校都可教授简体字,发行简繁对照表手册。
日本使用汉字具有悠久的历史。在民间也长期流行一些简体字。1946年日本内阁公布《当用汉字表》,收字1850个,其中有131个是简体字(日本称之为“略字”),其余为传统汉字。略字中,与中国大陆相同的简体字有53个,如“体(體)、会(會)、学(學)、礼(禮)”;相似的有9个,如“変(變)、辺(邊)、桟(棧)、斉(齊)”;当然,也有完全不同的,如“図(圖)”等。
在欧美国家中,简化字的实力由小壮大,影响力不断增强,形成了简体字和繁体字平分天下的局面,给外国人学习汉字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但随着改革开放后中国大陆经济实力的增强,海外的大陆移民数量逐渐增多,加之孔子学院的推广,简体字的传播领域越来越广,很多国家的汉语教学机构甚至放弃繁体字教学。联合国也在2008年宣布所有中文资料采用简化汉字书写,而不再使用繁体汉字。
摘自《国家人文历史》2013年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