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转租便民小屋
袁先生告诉记者,浦兴路街道在一些小区里设立了不少便民小屋,供社区里的困难户经营。“这些小屋十几年前就有了,当时周围商店不多,便民小屋既能帮助困难家庭解决就业难,又能给我们带来便利,很受居民欢迎。”袁先生说,最初小屋有的开书报摊、有的开牛奶站,还有一些则提供小修小补的服务,管理比较正规。
然而如今,有些便民小屋似乎变味了。袁先生说,近两年部分承租者将小屋高价转租给别人做生意,自己当起了二房东坐收渔翁之利,小屋不仅失去了便民的意义,有些甚至还在人行道上堆物,影响周围环境。
售卖小吃影响环境
在五莲路菏泽路附近,记者看到五六间袁先生所说的小屋,大都设立在居民小区门口,有的开小卖部,还有些则提供配钥匙等服务。这些小屋外观统一,都由棕色的铝合金搭建而成,大部分都贴有“浦兴街道便民服务点”的招牌。
在五莲路荷一小区门口,记者看到一间与众不同的小屋:店招上已不见服务点字样,取而代之的是显眼的“豪大大香鸡排”几个大字(见图 曹文清 摄)。这间小屋被用来出售炸鸡等小吃,门外贴着价目表。
鸡排店的老板告诉记者,他是从别人手里转租来的,每个月支付3000元租金。虽然贵了点,但平时生意还算不错。这间小屋与菜市场仅一街之隔,又在居民小区门口,附近还有两所学校,不错的地理位置带来了客源。
曾签协议禁止转租
记者就此事向浦兴街道求证,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小屋最早可追溯到街道成立之初,当时整个浦兴街道范围内建起了六七十个小亭子,供下岗或无业者经营便民项目,只收取象征性的房租,几乎等于免费。
随着时间流逝,这些亭子逐渐老化破旧。2009年时,街道出资翻修,统一更换成铝合金小屋,同时将数量减少到五六十个。当时,街道市政科与每个经营户都签订过协议,规定不得转租,并明确经营范围必须是便民服务,不能涉及餐饮等。然而有些经营户却置若罔闻。例如卖鸡排的这间小屋,之前还曾租给别人卖菜,导致周边环境脏乱,街道市政科工作人员曾上门阻止,但没多久又故态复萌。
街道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管理,杜绝这类情况的发生。 本报记者 曹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