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见义勇为协会张先生告诉记者,《办法》细则还未出台,2003年以来,天津市已有30人获得国家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荣获国家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是指经天津市推荐,被中宣部、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个人。
荣获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个人是指被市人民政府授予“天津市见义勇为模范”“天津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天津市治安模范”“天津市治安积极分子”荣誉称号的个人。
此次天津将户籍作为奖励,反对者担心有人会借机牟利,认为这种奖励机制有待商榷。但也有人认为,危急时刻,见义勇为者还真没在乎你那户籍。更多网友认为,天津出台这一政策,是对善行义举的回报,使奉献与回报相对平衡,不但符合“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伦理原则的要求,也还满足了人的需要,值得推广。“形成良性循环,让好人有好报”,“北京也应该效仿嘛,弘扬社会正气”。 (高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