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公开”究竟是怎么回事?立法听证与市民法治精神的养成有什么关联?
“闻到”听证消息
51岁的社工马林凤左眼先天无光,右眼90%白内障覆盖,高度视障,可她就是爱读书读报,“别人读报是在读,我是闻,举到眼前,贴在鼻尖上,就像是闻味道。”马林凤笑着说,去年7月她就这样从报上“闻到”了轨道交通立法听证会征集听证陈述人的消息。
第二天,她拨通了报名电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员问明情况,请她等候消息。1周后,马林凤得到通知,她已通过遴选成为听证陈述人。
最怕“说了白说”
“这辈子第一次在那么庄重的场合发言,而且,听证会还有广播直播,自己真紧张,原本准备了5分钟的观点阐述,结果感觉说得没那么顺畅。”马林凤说,15位听证陈述人来自各行各业,但都有乘坐地铁的体验,听别人发言,观点鲜明,表达流畅,“我有点担心,大家是否听明白了我的观点。”
听证会后,她又专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送了电子邮件,书面陈述立法观点。直到此时,马林凤才算完成了自己听证陈述。她唯一担心的是:听证会开完了,会不会说了也白说呢?大家都知道,立法者不可能无条件、全面接受和采纳听证陈述人的意见,“就算不接受或否决听证意见,也该告诉我理由,这也是程序公正呀。”马林凤说。
听证信息公开
马林凤的意愿也是15位听证陈述人的共同意愿。“立法程序终结后,立法机关将制作听证意见被采纳情况的书面报告,告知听证陈述人。”当天听证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承诺。
25天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完成了听证报告,并在上海人大公众网信息公开栏中公开,近4000字的报告详细阐释了听证陈述人的基本观点和处理意见。
因为视障,马林凤十分关注轨道交通的引导服务。不少听证陈述人也提出,轨交企业应根据乘客的需求设置和完善各类明晰、连贯的引导标识,并在车站醒目处予以公布。这些意见都被报告采纳。
新年里,马林凤主动做起了轨交志愿者,她希望轨交运营方能尽快推出更受欢迎的“文明乘车”公益广告。本报记者 姚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