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在青浦区某学校工作,平日里经常使用单位的电脑进行网上购物。刘女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网上购物账号和支付密码已被身旁的同事奚某记在了心里。从此,奚某网上购物时,就开始使用刘女士的支付账号代付。对于这些,刘女士浑然不知。
今年1月底,刘女士在银行ATM机上查询时才发现,自己的卡有多笔自己不知道的交易记录。刘女士遂报案。民警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奚某。
4月1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奚某主动来到赵巷派出所,交代了自己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刘女士的支付工具网购、套现,涉案价值1.7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其中,她竟然花了1.2万元购买了一只宠物犬。奚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