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早在2007年就已率先试点“共有产权房”,政府和市民分别出资30%和70%共同购买房屋产权,当市民有购买能力后,则可以向政府“赎回”另一部分产权,变“共有”为“自有”产权。“淮安模式”获得成功后,今年4月住建部已将北京、成都等地列入推广试点城市。
目前南京正就“共有产权房”起草相关管理办法,有望于年底前公布。无房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均纳入共有产权房的保障范围,房源则多位于保障房片区内,面积以40平方米到60平方米为主。
在出资比例上,南京拟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首次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50%,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首次出资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70%,其他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和个人首次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拟购房屋总价的90%。未来共有产权房出售时,所获收益也将按照产权比例进行分成。
对于共有产权房的价格,南京市住建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将参考普通商品房价格,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实时动态调整。至于是否会有折扣及折扣率,目前还没有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