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时,商户说,我的东西是可以追溯的。说着,拿出塞得满满的两个大马甲袋,里面装的都是相关票证。”市食药监局局长阎祖强在说明立法本意及当前管理现状时,举了这个让人哭笑不得的例子。他认为,目前各种追溯系统之间的联系还缺少方法、缺少平台。
八大食品类别,是多还是少?
按照办法草案,本市将对包括粮食及制品、畜肉及制品、禽类、蔬菜、乳品、食用油、水产品、酒类以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类别的食品实施信息追溯管理。
就草案明确的8大食品类别,多位与会代表均表示,作为散装、非定型的食品,蔬菜和水产品的信息追溯在操作上有难点。“一筐菜、一条鱼,能很容易地找到它的来源吗?”
阎祖强回应称,上海蔬菜来源多元化,信息追溯管理的目的是倒逼农业种养殖的规模化经营。至于水产品,追溯确实不易,但已经有企业制作信息芯片放进鱼嘴的成功实践。
另外,市人大代表许丽萍和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沈福俊,都提及8大食品类别未来扩容的可能性。比如水果、豆制品以及非乳品的饮品,消费量比较大,应考虑在内。
成本增加,会否转嫁给顾客?
对于商家来说,食品安全信息可追溯,必然会增加其成本。许多与会代表担忧,羊毛出在羊身上,商家会不会把增加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所有追溯系统,要建立电子档案,要配备管理人员,对于小企业来说,是否能承担?最终的成本是否落到消费者身上?对生产者来说,是否有能力上传如此多的数据?”市政协委员张建华如是说。
市食药监局回应称,坚持不懈地依靠法律、市场和广大市民的力量严格监管,鼓励企业品牌化、规模化,更多地发挥企业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主动性,主动公布进货情况、检测报告。与会的一位企业代表也表示,所在企业采购食品及原料的品种曾多达2000余种,推行自己的追溯系统以来,原料成本增加3%-5%,基本可以消化。
规模不同,是否可分类监管?
按照办法草案,实施信息追溯管理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范围初步确定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屠宰加工场、进口食品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和标准化菜市场的场内经营者、超市、大卖场、中型以上食品店、食品储运配送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中型以上饭店等。这里面的两个“中型”指的都是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
多位与会代表认为,量大面广的小型饭店往往是问题“高发区”,建议中型以上的饭店可以先走一步,中型以下的饭店可以分步、分批加入信息追溯系统,不能放任。沈福俊教授认为,办法草案不应增加普通消费者的义务和风险。按照现有规定,消费者吃饭还得计算饭店规模,到小型饭店吃饭可能有风险,这不合理。而且,办法草案还可能导致不公平竞争。如政府的资金安排将主要用于纳入范围的企业,会导致对其它企业的不公平。立法可以起到倒逼作用,通过法的制定来倒逼企业实施追溯,让每个人感受到舌尖上的安全。
市食药监局表示,将研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探索分类监管,探索不同规模企业使用不同版本来追溯的可能性。
本报记者 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