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建委主任汤志平介绍,本市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为区县治理违法建筑提供政策支撑——
◆为快速拆除在建违法建筑提供法律保障。明确将正在搭建的行为认定为《城乡规划法》所规定的违法建设行为,若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拆违实施部门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明确对违法建筑实施联合执法。构建拆违工作部门会同消防、公安、规土、建管等部门开展综合治理的格局,细化操作要求和流程。
◆加大对建设违法建筑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由拆违实施部门强制拆除的,明确当事人承担强制拆除费用并处以罚款,同时对设计、施工单位等其他当事人也重申了罚款规定,提高违建当事人违法成本。
◆实施综合制约。规定了征信、房地产登记、工商、食药监、人保等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对违法建筑及其当事人实施系统管理。
此外,本市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搭建,健全巡查发现、受理举报制度,及时发现、有力制止各类在建违法建设行为,对在建违法建筑实施“零容忍”,坚决快速拆除,确保“零增长”。同时,聚焦重点对象,锁定重点目标积极消除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