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赠书,我一度把它看做很神圣的事,它是文人雅士之间的互赠往来,互相学习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就像旧时家庭主妇烧了拿手的菜肴送给左邻右舍品尝一样,营造的是气氛、联络的是感情。可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彻底改变了这个看法,从而变得不以为然而不再散漫赠送了。倒不是我小气,舍不得那些个银子,而是赠送出去的书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
我说的尊重不是指将它“藏之名山,传之后人”,也不是将它供在书橱里,“日日勤拂拭,莫使惹尘埃”……这些,都不是名副其实的尊重,而是异化。
1992年,台湾淑馨出版社出版了我的第一本书《中国民俗之谜》,拿到样书的当天,我就喜不自禁地签上大名,送出十数本。这本书是铜版纸印刷的,精美异常,价格不菲(每本220元新台币,当时相当于44元人民币)。
可是,十数日后,我在某友人家里的餐桌上看见了它,目睹了它的惨状:被主人当做碗垫保护其仿红木的餐桌,垫着的是一碗热气腾腾的番茄鸡蛋汤。亲眼目睹世俗的烟火味践踏高雅的书卷气,当时那个郁闷啊,这不是地地道道的有辱斯文嘛。
想他当时跟我要拙著的时候的恳切和真诚,如今却如此对待,使我心怀不忍,悄悄地拿一本旧杂志替换了它,将它“昧”了下来,藏进了我的包里。而这位仁兄对于家里少了个“碗垫”竟浑然不知,可见其作为读书人之不称职矣。
那以后,凡出书,我便不再主动送人,我不清高,您也别用烟火味熏我。要看的话,您去书店(现在更方便,让手指代您跑路——上网)买呗,要在下签名也没问题,现在物流业极其发达,来去的快递费我支付。我再也不愿看到拙著被当做“碗垫”这样的悲剧发生了,倘若府上没有碗垫,我这就给您送一打造型美观的、专业隔热的,妥否?
或曰,人那是视之如草芥,觉得你的书不值得一读,没扔垃圾堆算厚待了。也对,那我就更惜书如金、不再赠送了,我放网上、进书店卖还不行吗?草芥还是宝贝,得读者说了算不是?
前几日,适逢长篇反贪腐小说拙著《备胎》出版面世,由于出版社的宣传,消息灵通人士早早得知了消息,便致电或发来短信索书(要签名本),正踌躇之际,医学界一朋友告知“欣闻大作出版,专从网上购得30本,分送亲朋好友,扩大影响,以示支持。但我的一本你要给我签名,我要收藏的。”
得此消息,大喜过望,想:这才是真正以实际行动支持我的创作呢,有如此读者,不努力写作哪对得起他们的厚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