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宁波人吴女士,40多岁。六七年前,吴女士和丈夫都任职于国企,收入丰厚稳定。后来,丈夫开始问吴女士要钱,说自己在外面做点生意,资金周转不灵.对丈夫的话,吴女士深信不疑,每次都拿出钱来,有时钱不够,还帮着丈夫去跟同学、亲戚借。虽然很辛苦,但吴女士觉得,丈夫做生意也是为了家里,支持他是应该的。
直到有越来越多债主找上门,吴女士才知道,丈夫根本没在做生意,而是把这些钱全部拿去赌博,几年下来,他已经欠债400多万。虽然震惊,但事已至此,吴女士也只能和丈夫一起还债,两人先还了其中100多万。考虑到女儿还小,怕债主上门对她不利,2010年,夫妻俩协议离婚,女儿跟吴女士过。
离婚后,前夫全部收入用于还债,吴女士也没放下重担,将收入的一小部分用于母女俩的基本日常开支,其他全部用来给前夫还债。离婚后四年多,她陆陆续续还掉100多万元,收条保存了厚厚一叠。
上个月,吴女士一个大学同学把她起诉到江北法院,说2010年借给她3万元,至今没拿回来。法官看吴女士工作不错,收入也较高,很奇怪她为什么会连3万元都还不上。
吴女士说出了替前夫还债的经历,说“债务太多,反而把这笔小的落下了,实在不好意思,希望老同学理解。”同学本来火挺大,但知道吴女士经历后,主动做出退让,只要求吴女士还6000元意思一下。两人就此达成调解协议。(郁潜 蒋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