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阿婆来咨询的是与拆迁相关的事,朱阿婆和老伴生活在市区,但朱阿婆的户口一直在郊区农村的父母的老房子处。由于父母在世的时候,朱阿婆身体还好,父母生病都是朱阿婆照顾、服侍的,所以父母也一直没有要求朱阿婆的户口迁出老房子,而且在老房子当初翻建的时候,朱阿婆也是有自己申请的面积,在申请建房材料上,还有朱阿婆的名字。父母过世后,老房子一直由朱阿婆的弟弟出租给到上海打工的外地人,租金也由弟弟收了,朱阿婆也没有去问弟弟要,想着这个钱等于补贴给弟弟。去年初,老房子拆迁,朱阿婆的弟弟作为户主,擅自与拆迁组签订了拆迁协议,分了三套房屋。朱阿婆知道后,只想要一套中套的二室一厅房子就可以。但是,弟弟却说朱阿婆不在这套房屋内居住,而且在市区有自己的房子,是没有权利分房子的,考虑到是姐姐,只同意给朱阿婆20万元。朱阿婆与弟弟谈了几次都没有谈成功,看了《新民晚报》上孙洪林律师的文章,朱阿婆决定来咨询孙洪林律师。
孙洪林律师向朱阿婆解释了与拆迁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对朱阿婆遇到的情况进行了法律分析。由于朱阿婆只有口头的陈述,并没有相关的书面材料,而一些材料可能凭朱阿婆一己之力无法取得,只有通过诉讼才能取得。最后,孙洪林律师免去了朱阿婆的咨询费,并表示如果今后朱阿婆决定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为她提供免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