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时代读萧统《文选》,其中所选汉乐府《饮马长城窟行》中有两句:“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一直留在脑海里。遗,留也。双鲤鱼,是刻绘成鲤鱼形的信函,一盖一底,内放书信。古代邮路不畅,就托熟人千里携带,尤显珍贵。
去年圣诞节前,学生D君让他在美国读中学的千金买了台新款iPad送我,因为飞越了上万公里,记忆中的诗句便从脑海里跳了出来。只是稍稍改动了一下,成了“客从远方來,遗我iPad”,也算是古为今用了。
我在1997年才买了台台式电脑,因为有一本统编教材要参与,我承担了五万字。规定统一格式,需用电脑写作,三个月交出初稿,于是逼上了梁山。之后又换过两台笔记本电脑,前年又换了iPad,是儿子送我的生日礼物。自从有了iPad,使用和携带均方便自如,笔记本就基本退休了。现在D君又送了我这台64GB的iPad,内存就更大了。那天晚上我同时启动了两台iPad,新的那台我先打开了中文制式,按部就班点击,没过多久,重要的软件已全部自动下载就位。我又在App Store中选了几款免费下载。而在Pages中,老iPad中的文稿也逐渐传送过来了。
许多人早就有了iPad,甚至从第一代开始就购置了,说明他们是资深玩家了。但我这个人比较古典,觉得自己也老大不小的了,所以从来不玩游戏,动漫也不会去看,从不参与到二次元的虚拟世界里去。一次在泰晤士小镇见到两个女孩扮成动漫人物在拍照,因为是真人版的,倒也觉得新奇有趣。至于网上可以下载的电影,也难得一看。iPad于我,主要用途就是阅读和写作,空闲时也玩玩微博,那也是一种读和写。由于微博写作不能超出140字,有人就把孔子在《论语》里的片言只语称为最早的微博体,尊他为微博体的始祖。孔子再一次时髦起来了。
在iPad上写作,其实是十分惬意的事。例如现在我就坐在结实的沙发上,腿脚搁在电脑椅上,最好把它液压到最高位,有利于人体血液循环。没听说过伊丽莎白女王和奥巴马经常把脚搁在写字台上的吗?就是这个缘故。超薄型的土豪金iPad此刻就放在我的双腿上,但中间是用一个靠垫隔开的,因为Wifi的路由器在睡觉前是始终开着的,靠垫起了防辐射的作用。如你中间不用个绝缘体,万一被辐射到了,就不能怪我了。
在台式和笔记本时代,我是用鼠标、键盘写作的,但在平板时代,我改用手写了。有人问手写不是很慢吗?我既非电脑记录员,也非日更五千字的网络写手,手只要跟上我的思维就行了,完全不必像开机关枪一样。再说了,手指写作与握笔写作有同构关系。在用键盘打字的十多年里,用手写字的功夫几乎废了,以致上课时尽量少用板书,想想都觉悲催。现在用惯了手写,难得纸书时也自觉像样一点了。
刚用iPad时,时常会遇到难题,主要是许多功能不会用。便在Apple Store上预约听课,听课的多半是菜鸟。讲课的都是苹果店里的小青年,循循善诱,老少无欺。一般而言,年纪愈轻领会力也愈强,我指的是大约十岁以上的。但也有例外,如一位印度男孩四岁就会编程,成了“程序猿”,十二岁当黑客,早早就拿到了硕士学位,现就职于一家IT企业。当然,我不可能在上海的苹果店里会到他。这等本事,只能留待下辈子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