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还是自己打电话找交管局或者城建局反映吧,打市长热线也可以!”小区业主QQ群里,张先生撂下一句话再也不现身了。
小区门口道路两侧的停车位开始收费了。这条道不是主干道,过往车辆不多,入住小区八年来,没有在小区买停车位的业主都把车停在路边。虽然无人看管,但业主们都知道能找个地儿停车不容易,从没人胡乱停车,这些年这条道也从未出现拥堵或其他事故。元旦过后,道路一旁却突然竖起一个收费亭。小区业主QQ群也炸开了锅。
张先生于是又成了群里的主角。这些年来,小区没有正儿八经的业主委员会,只要发生什么公共维权事件,中心人物非张先生莫属。并不是他要带头维权,而是大家都知道他是律师,能说会道,维权意识又很强。于是不管大事小事,哪怕是小区里临时停水,有业主也会“求助”张先生,“为什么停水不通知咱们,是不是得和物业较较真儿!”有意思的是,要求较真的业主往往不会自己出面,他们都希望张先生代言。
也有一些业主知道我在媒体工作,他们“求助”张先生时偶尔也会问问我,这事儿你们媒体为何不报道报道?与张先生相比,我实在算不上热心,甚至也算不上是“合格”的媒体人。面对业主们的投诉,我很少有“发掘到新闻线索如获至宝般兴奋”的感觉。我总是淡淡地问一下对方,这事儿你自己找物业反映没?不是我不想“帮”,我必须知道我在“帮助”之前,他们有没有自己努力过。况且,我也未必能帮到他们。
小区业主QQ群里活跃的人都是白领,大家身份上没有太多强弱之分,谁也不比谁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只是很长时间,在这个群里大家都习惯了自己只说一句话,然后等待张先生仗义执言挺身而出,很少有人去考虑为促成问题解决张先生到底要付出多少时间和精力。这次虽然事发小区外,大家依然习惯求助张先生。
和张先生没有太多私交,所以我也从未向他说过自己的顾虑。我一直隐隐感觉,群里的很多业主都有搭便车的习惯。美国经济学家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曾给“搭便车”如此定义:不付成本或少付成本而坐享他人之利。虽说张先生每次维权都和自己的利益相关,但别人无动于衷而他总一副义不容辞的样子,其实他也把这些人惯坏了。一个利益群体内,如果只靠一个积极分子去争取,一开始他可能还会享受这种“被推崇”的“荣耀”,时间久了,当这份“荣耀”的边际效用递减时,他还会一如既往吗?关键是这个过程里其他人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习惯了“只要他在,就没有什么事解决不了”的行为模式。
我不觉得这是个好现象。都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维权这类事是不是也同样如此?与其凡事都由自己担当,倒不如激发更多人一起努力,以此提高他人的公共维权素养。小区事务如此,社会公共事务何尝不是如此?如果人人都习惯了搭别人的权利便车,社会上的“出头鸟”会越来越少。
这次停车收费,看到张先生不知为何拒绝了小区业主的代言请求,我反倒有些开心。没有谁会一直喜欢搭便车的人,张先生隐退后,小区业主QQ群瞬间归于沉寂,不知道其他业主有没有意识到哪里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