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和邹碧华这样一名好法官、好领导、好干部在长宁区人民法院共事四年多,深感荣幸,也受益良多。这里,主要介绍一下我所了解的邹院长编写《要件审判九步法》的过程,解读其背后的法治信仰与人文关怀。
2001年,时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盛勇强提出要总结一套以要件为基础的审判方法。2003年,上海高院推出了《民事办案要件指南》。审判思路不清是当前制约审判质量和效率乃至办案效果的主要原因,邹院长对此有共识,并对审判思路问题进行了持续跟踪调研。他认为,“很多疑难的法律问题之所以难解,恰恰是因为我们对一些基础理论没有弄清。”为此,他看了大量国内外有关法学方法的书,他认识到,“光有理论还不够,还必须从基层法官的角度理出一条思路。因为如果理论太过高深,基层法官在把握的时候不一定很明白,我们还需要把他还原成我们日常中能把握的东西”。为此,他以请求权基础理论为原型,将其与要件事实理论相结合,并发展成具体的步骤,进而提出“要件审判九步法”,并在上海法官培训中心(国家法官学院上海分院)以授课形式指导法官办案。2007年,我作为一年期初任法官培训的第二期学员,聆听了这一课程,和其他学员一样大感受益,这种感觉就像战士即将走上战场,心中有些忐忑,而突然之间获得一件先进而可靠的武器,底气大增。
2008年6月,邹院长到我们长宁区法院担任院长后,又对所有审限超一年案件进行了专门分析,并就有关问题与有关专家教授进行深入交流,对国外相关理论和立法进行一定借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要件审判九步法。2010年年初,《人民法院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长宁法院联合举办司法方法专题研讨会,重点研讨“要件审判九步法”,与会的人民法院报社原社长杨润时认为,“(要件审判九步法)反映了法院系统在司法方法领域探索的最新成果,为基层法院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较强可操作性的路径和方法”。《人民法院报》对此进行了系列报道,引发全国广泛反响,“要件九步法”被称为“法庭上的独孤九剑”。其后,多家法院要求来我院交流学习并索要学习资料。邹碧华院长在讲课稿的基础上写了《要件审判九步法》这本书,为了便于理解,书中还添加了请求权、抗辩权基础备考表、“九步法”分解备考表和实例解析等四个附件。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教授称“要件审判九步法”,“可视为对法官裁判方法进行研究的第三种进路——实证研究的方法。”最高人民法院吴兆祥法官称之为“司法方法研究的新界碑”,确立统一的裁判思维模式是“提升司法水平的必由之路”。从实践中来,还需用之于实践。有人担心,中国的法官、律师的专业素质,特别是参与诉讼的当事人的法律素质是否能够适应如此精细化的审判过程。邹碧华院长认为,“我国司法实践中,确实有许多当事人不明确应该主张什么权利,更不用说明确该权利主张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但应当明确的是,审判方法是法官必须掌握和运用的基本职业技能。从制度层面而言,法官并不能因为当事人不懂,而放弃运用一定的方法来组织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九步法通过法官的能动司法,以法官释明、心证公开等方式,避免诉讼沦为当事人的竞技场,更充分地保障了实质公正。”为了让法官真正掌握并运用这一审判方法,邹碧华通过专题授课、庭审现场讲评、法官沙龙、专项检查等,开展多样化的培训,同时将审判思路纳入法官遴选的考核内容,逐步使得运用“要件九步法”办案成为长宁区法院法官一种自觉的司法实践。经过邹院长的亲自授课、媒体的传播、书籍的学习,“要件审判九步法”已经成为上海法院系统初任法官培训的重要课程,也成为全国法院范围指导民商事审判的范本,并得到越来越多律师的推崇,这也有利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达成更多的司法共识。
在《要件审判九步法》一书中,邹碧华强调,“价值观对我们的行为具有决定性影响”,而“没有基本的职业技能,所有的司法价值目标都可能成为空中楼阁”。同时,“法律职业极其需要人文关怀精神。具有人文关怀精神的法律方法才会拥有灵魂。掌握一套基础性的方法,还不是成为一名优秀法官的全部。追求司法公正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过程”。这背后都反映了邹碧华院长坚定的法治信仰和浓厚的人文情怀,反映了他对公正司法价值理念的不懈追求和对司法为民宗旨意识的责任担当。(本文作者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