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资金内容
2015年度市文广局、市文物局专项资金共9项,总计8650万元。9项资金是:上海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上海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扶持资金、上海市公益性演出专项资金、上海市社会力量举办博物馆扶持资金、上海市网络视听产业专项资金、上海市新(改)建数字影院建设扶持专项资金、上海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上海市公共文化建设创新项目、上海市公共文化配送拓展资源专项资金。
二、资金管理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构建资金统筹主体、资金安排主体、资金监管主体各司其职互相监督的构架。资金管理坚持统筹资源、突出重点、兼顾公平、科学决策、分工有序的原则。资金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点面兼顾、择优扶持、严格监管的原则。资金申报采取统一受理、资金评审采取集中审理的方式。
聚焦重点项目。根据上海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文化大都市的定位,认真筛选项目。资金引导项目投向激发产业原创动力、鼓励企业创新的方向。资金扶持向出好作品、好展会、好文化设施等优秀文化主体倾斜。重点扶持高融合性、成长性、带动性、引领性的项目和企业。注重培育领军型文化企业和文化项目,实现标杆影响力的辐射效应,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引入第三方评估。加强评审指标和评审标准的客观性,各资金客观性评审指标不低于50%。评审专家实施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引入第三方评审机构开展评审,减少政府部门对资金评审的直接参与。设立淘汰机制。
跟踪使用效益。市文广局、市文物局将制定《专项资金监察审计制度》,对专项资金开展专项审计。制订《市文广影视局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规范内部控制,建立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事前审核、事中监管、事后评价机制。制订《市文广影视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对资金扶持主体进行监督和跟进,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后续资金分配之中。资金分配及监管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资金申报重点
(一)上海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1000万元
今年扶持的重点是:
1.上海立项、上海为第一出品方的优秀电视动画、电影动画。
2.在上海出版、发行的优秀漫画作品。
3.处于开发制作阶段、且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优秀原创动画作品。
4.社会主体创新举办的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大型动漫展会。
政策咨询:程琬青 23128156
wgjzxzj@163.com
(二)上海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扶持资金 500万元
今年扶持的重点是:
1. 本市民营院团在上海专业剧场内举办营业性演出的场租补贴、宣传推广补贴和创作演出补贴。
2. 委托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对本市民营院团团长及业务骨干进行的各类培训。
3. 在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举办的本市优秀民营院团展演活动中成绩出色者。
4. 在第三方机构评估中排名靠前的本市民营院团。
5. 在国内外文化交流中成绩突出的本市民营院团。
政策咨询:刘春萍 23128155
wgjzxzj@163.com
(三)上海市公益性演出专项资金 1500万元
今年扶持的重点是:
1.本市重点25家剧场每年公益性专场演出的补贴。
2.本市重点25家剧场每年营业性演出的低价票补贴。
3.在本市重点25家剧场举办营业性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或演出经纪机构通过剧场申报的低价票补贴。
4.面向本市在校大学生营业性演出的低价票补贴。
政策咨询:刘春萍 23128155 wgjzxzj@163.com
(四)上海市社会力量举办博物馆扶持资金 1000万元
今年扶持的重点是:
1.优秀原创展览项目: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中华优秀文化走出去,参与"一带一路"国家重大战略。
2.优秀社会教育项目:利用自身馆藏资源对青少年、老年人和其他特殊社会群体开展延伸教育、成效明显的活动或项目。
3.坚持免费开放:自主免费开放和对特殊群体免费开放达到有关标准。
政策咨询:赵恬君 23128184
ztj@scrft.com
(五)上海市网络视听产业专项资金 1000万元
今年扶持的重点是:
1.入驻闵行区国家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微电影、网络剧创意创业中心"的优秀企业。
2.在上述产业基地中生产并上线播出的优秀作品。
3.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的项目。
4.服务全行业、全产业链、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展会、论坛、出版、交流、评选等活动或项目。
政策咨询:许睿 23128088
wgjgdc@sina.com
(六)上海市新(改)建数字影院建设扶持专项资金 1500万元
今年扶持的重点是:
各类社会资本在本市投资新(改)建符合标准的2K数字影院,影厅数在4个以上(含),座位数在600座以上(含),硬件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年票房收入在500万元以上(含)的影院。优先扶持积极参与上海国际电影节展映活动、上海艺术电影联盟展映活动、上海老年人优惠观影活动的影院。
政策咨询:曹吟 23128096
50997926@qq.com
(七)上海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 1000万元
今年扶持的重点是:
1.与列入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代表性项目相关的调查研究、抢救性记录和保存、传承活动、理论及技艺研究、出版制播、展示推广、民俗活动支出。
2. 国家级和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的支出。
政策咨询:葛永铭 23128054
gym@scrft.com
(八)上海市公共文化建设创新项目 150万元
今年扶持的重点是:
符合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上海实施意见的创新项目。
政策咨询:杨国珩 23128055
ygh@scrft.com
(九)上海市公共文化配送拓展资源专项资金 1000万元
今年扶持的重点是:
深入社区和基层提供优质演艺资源,为广大老百姓提供精良文化服务的本市国有或民营院团。
政策咨询:徐皓 54243871
qygpxb101@163.com
四、资金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各区(县)人民政府、区(县)文化(广)局、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文广影视产业园区、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
(二)申报要求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2.申报项目符合本市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十二五"发展规划,符合各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确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
3.已获得市级其他专项资金扶持的同一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五、资金资助方式
扶持资金主要采取贷款贴息、资助、补贴、奖励等方式安排使用。
六、申报程序和评审流程
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可从上海市文化广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物局门户网站(wgj.sh.gov.cn)下载申请表,按各专项资金具体要求如实填写,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物局负责受理和汇总申报项目,根据项目需求聘请专家进行评审,经相关程序最终审定后公布。
七、资金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受理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地点: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文物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巨鹿路709号)
(三)联 系 人:崔建明
(四)联系电话:54034396
54035290
特此公告。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文物局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