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城乡基层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居(村)委会是城乡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国家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依据《居委会组织法》和《村委会组织法》,每届村居委任期3年,本市今年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呈现以下特点——
■ 居(村)委会成员属地化。 属地产生的居(村)委会成员更了解居民、村民的利益诉求,更便于就近为民服务。本次换届选举,继续坚持属地化原则,居委会成员要从本居民区有选举权的居民中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要从有选举权的村民中选举产生。
■ 目前,本市“人户分离”人口约500万,前几届选举实行以居住地登记为主,符合本市人口实际情况,本次选举对本市“人户分离”的选民,仍以居住地登记为主,也可到户籍所在地登记。
■ 推进居委会直选和村委会“海选”。1999年本市原南汇县在村委会选举中试点推行“无候选人”的直接投票选举,俗称“大海选”,之后各区县开始推广;2012年本市采用“大海选”的村已升至91.9%。实践表明,“大海选”程序简单、成本较低、民主程度高,能充分反映村民意愿,已被本市广大村民普遍接受。
今年,本市各个区县要结合实际,确定基础好的居(村)委会采取直选和“海选”方式,选出群众信任和拥护的带头人,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本报记者 姚丽萍